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2:04

今天拿到合同,但是附带一项不是很理解,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今天拿到了合同,合同中附带另外一张纸,叫Wettbewerbsverbotsklausel.仔细看了一下,主要意思是说,如果在此公司终止工作开始24个月内不能在同行业内工作。

这算不算是霸王条款啊。感觉说的都很严格,譬如说在这24个月里,此公司每个月付工资的一半来赔偿。

24个月也太长了吧,更何况我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入职,又不是什么高层,接触什么机密什么的。。

虽然拿到了合同,但是因为这个事情觉得有点郁闷。

有遇到过这样情况的朋友吗?

shadowboy 发表于 2011-12-24 22:17

滚去滚来滚去 发表于 2011-12-24 22:17

话说 如果没居留问题的话 能白拿2年半个月的工资 也不错啊
自己在倒腾点嘛东西的 估计比你上班挣的还多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2-24 22:19

楼主得自己考虑清楚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2:20

shadowboy 发表于 2011-12-24 2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意思是说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还是说所有的合同都有这样的附带条件?
那要是说如果在汽车行业工作的话有这么一个条件的话,那岂不是所有的汽车行业都不能在2年内入职了?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2:22

滚去滚来滚去 发表于 2011-12-24 2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说 如果没居留问题的话 能白拿2年半个月的工资 也不错啊
自己在倒腾点嘛东西的 估计比你上班挣的还多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闲两年在家,无论是从Lebenslauf上还是说从自己个人的角度上来说都不好。
很郁闷!

shadowboy 发表于 2011-12-24 22:31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意思是说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还是说所有的合同都有这样的附带条件?
那要是说如果在汽车行业 ...

我走tarif 不存在这个问题,
一般manager才有这个合同

一般的ingenieur不需要的

蛋捣捣蛋 发表于 2011-12-24 22:34

的确霸王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4 22:36

Lz是不是dl公司给的合同啊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2:36

shadowboy 发表于 2011-12-24 2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走tarif 不存在这个问题,
一般manager才有这个合同



我也是普通的INGENIEUR啊!
也走的Tarif啊。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2:39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4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是不是dl公司给的合同啊

DL是什么公司?
应该不是,我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公司。而且最重要的是也不涉及什么机密,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入职。
附带这么一个真让人郁闷。不知道签好还是不签好。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4 22:48

好处是好像不会失业诶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4 23:01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4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处是好像不会失业诶

哇,要是这么想的话好像还有点安慰。

但是。。。纠结啊!!!!

adgjl 发表于 2011-12-25 00:56

本帖最后由 adgjl 于 2011-12-25 00:03 编辑

滚去滚来滚去 发表于 2011-12-24 2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说 如果没居留问题的话 能白拿2年半个月的工资 也不错啊
自己在倒腾点嘛东西的 估计比你上班挣的还多

你理解错了。这个条款的意思是,如果你从A公司调到竞争对手B公司,那么你在B公司上班的前两年,每个月你要交出半个月的工资给A公司。当然你可以要求B公司替你交,问题是B公司愿不愿意出那么多钱雇佣你罢了。这就是这个防止竞争的附加条款的本意。

这个条款很苛刻,但是不是霸王条款,因为HGB允许最长两年的防止竞争条款期限。

反正我会慎重考虑是否接受这个职位。

adgjl 发表于 2011-12-25 01:06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4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处是好像不会失业诶

你也理解错了,这个条款是保护公司的,不是保护雇员的。公司一样可以解雇雇员,只不过在公司原因解雇的情况下会在解雇证明里注明放弃这个防止竞争条款的权利……

bppo 发表于 2011-12-25 01:38

说明你们公司很有前途嘛,哈哈,这么保护自己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1-12-25 09:58

同意ls,可能正在秘密开发什么专利。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5 23:31

本帖最后由 Journey 于 2011-12-25 22:39 编辑

adgjl 发表于 2011-12-24 23:56
你理解错了。这个条款的意思是,如果你从A公司调到竞争对手B公司,那么你在B公司上班的前两年,每个月你 ...

谢谢adgjl的分析,我把原话发上来:Die Firma zahlt dem Mitarbeiter für die Dauer des Wettbewerbsverbotes eine monatliche Entschdigung von 50% des zuletzt bezogenen Gehaltes.按照人三物四的语法来理解的话,应该是公司付钱给Mitarbeiter吧。。。。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5 23:45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5 22:31
谢谢adgjl的分析,我把原话发上来:Die Firma zahlt dem Mitarbeiter für die Dauer des Wettbewerbsv ...

我觉得不错,这段时间生个小孩啦也不错。而且觉得这个公司有很好单位know-how,愿意这么赔钱,工资奖金肯定不少啊。我知道一个小公司,弄了个很有价值的Patent ,现在这公司赚的钱都不知道怎么花了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5 23:51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5 22:45
我觉得不错,这段时间生个小孩啦也不错。而且觉得这个公司有很好单位know-how,愿意这么赔钱,工资奖金肯 ...

好正面的想法啊。呵呵。看完以后顿觉心宽不少。谢谢。

tieying 发表于 2011-12-26 00:09

不都圣诞节了吗?还有公司在这个时候给合同啊?

adgjl 发表于 2011-12-26 00:37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5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adgjl的分析,我把原话发上来:Die Firma zahlt dem Mitarbeiter für die Dauer des Wettbewerbsv ...

除非你贴全了,否则依然可能产生误解。就你这一段话,我的理解是,公司处于自己的原因要解雇你,公司有权利要求你最长24个月不得从事同行业,作为补偿给你开Netto一半的钱。可是对你仍然不利,很多公司如果出于自己的原因解雇员工都会声明放弃这项禁止权利。

如果是你主动辞职,公司仍然养你24个月,那叫福利不叫霸王条款,同时我建议你上一个月班赶紧辞职,然后回国玩儿去。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6 00:50

adgjl 发表于 2011-12-25 23:37
除非你贴全了,否则依然可能产生误解。就你这一段话,我的理解是,公司处于自己的原因要解雇你,公司有权 ...

我是这么理解,如果辞职不干了的话,跳槽的行业和此公司不属于竞争行业,该公司不管你。如果你跳槽的公司是同一行业并且存在竞争关系的话,那不允许你在两年内入职。至于你说的一个月就辞职然后回国玩,一个月试用期还没过呢,而且对自己也太不负责了。
我打算把这条例直接扫描发给我的教授问问清楚,也问问公司,如果有什么情况上来再和大家说。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6 00:51

adgjl 发表于 2011-12-25 23:37
除非你贴全了,否则依然可能产生误解。就你这一段话,我的理解是,公司处于自己的原因要解雇你,公司有权 ...

那我觉得最差的情况无非是公司解雇员工,然后放弃两年sperrzeit,员工可以随便找,这个就和其他一般公司一样,也不损失什么啊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6 00:52

tieying 发表于 2011-12-25 23:09
不都圣诞节了吗?还有公司在这个时候给合同啊?

23号合同发出来的,我24号收到的。赶上假期所以我也没办法问公司,才发到这里来看看大家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

adgjl 发表于 2011-12-26 00:53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5 2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我觉得最差的情况无非是公司解雇员工,然后放弃两年sperrzeit,员工可以随便找,这个就和其他一般公司一 ...

公司完全可以不放弃Sperrzeit啊

adgjl 发表于 2011-12-26 00:57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5 2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这么理解,如果辞职不干了的话,跳槽的行业和此公司不属于竞争行业,该公司不管你。如果你跳槽的公司 ...

所以我说你没贴全。你只贴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不是还有你的权利和义务那一段呢?
公司可以强制你24个月不得进入竞争行业,如果你非要去,宁可不要半个月的补贴,是不是对你有惩罚措施呢?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6 00:57

adgjl 发表于 2011-12-25 23:53
公司完全可以不放弃Sperrzeit啊

对啊,这样那就付两年钱啊,elterngeld 也就最多一年,60%好像,两年正好生个娃,自己带带,再去上班,呵呵

fusion 发表于 2011-12-26 01:00

我还挺好奇这个公司的,是不是一个g打头的小公司啊

Journey 发表于 2011-12-26 01:00

adgjl 发表于 2011-12-25 23:53
公司完全可以不放弃Sperrzeit啊

无所谓了,我们在这里讨论都各自有各自的理解。过完节了之后我问问清楚。有消息再上来和大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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