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油果
发表于 2012-2-17 21:28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7 2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啊,而且她快60了,情况很特殊,她又把中国的钱拿到德国来买了公寓,如果她买公寓的时候没有跟A签协 ...
我估计她这种情况应该离婚后居留问题不大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7 21:31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2-17 2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估计她这种情况应该离婚后居留问题不大
不知道哦,德国前几年修改婚姻法,离婚男方只用付两年的赡养费,然后女人必须自食其力工作的,如果她姑姑两年后没有赡养费,也没有工作,靠房租的收入不足以维持日常开销的话,就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德国政府不会无缘无故去养一个没有为德国政府缴税的外国人的吧,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比如难民,政治迫害之类的。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2-17 22:10
本帖最后由 牛油果 于 2012-2-17 21:12 编辑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7 2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哦,德国前几年修改婚姻法,离婚男方只用付两年的赡养费,然后女人必须自食其力工作的,如果她姑姑 ...
因为她散尽了原住国的财产来德国置业,而且在德国生活了这么多年,年纪已大,应该会考虑她被赶回原住国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况下应该有赢官司的可能。
只要她离婚后没有危害德国社会的公众利益,不一定会被取消长居,也就是说她不去申请社会救济金,应该问题不大。
这都是我个人估计而已,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只是一个可能的理由,这得看她能不能找到个好的律师。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7 22:13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2-17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她散尽了原住国的财产来德国置业,而且在德国生活了这么多年,年纪已大,应该会考虑她被赶回原住国 ...
不知道哦,我觉得楼主还是问律师吧,问我们没有太大的作用的,因为我们说了不算数的,要法律说了算啊{:5_363:}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2-17 22:14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7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哦,我觉得楼主还是问律师吧,问我们没有太大的作用的,因为我们说了不算数的,要法律说了算啊{:5_ ...
是啊,她这情况,只能找律师,而且还得找好的律师。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2-2-19 15:47
ls都太多虑了,如果是NE的话,这边NNN多拿着NE吃救济的,都没见被赶走,她肯定也没有问题,更何况她在德国有房产吃不上救济的,更不可能因为离婚了,没有赡养费,没工作就被赶走了,NE是不需要延签的,uebertragen的时候就多带个新护照去而已
祈晴
发表于 2012-3-16 08:3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2-8 1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涉外二婚也有过得很好的啊。而且说实话,我看到不少国内二婚过得那个虚伪啊,算计啊,简直就不像一家人。 ...
国内二婚有几个实心实意过日子的啊。
祈晴
发表于 2012-3-16 08:48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9 1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重要信息!也就是说现在新的法律,离婚男方只付两年的赡养费??之后就不管了?以前好象是一直要付到女 ...
楼主MM,你姑姑的年纪也接近退休了吧,这样也会被赶回去么?
eleven_w
发表于 2012-3-28 15:43
在德国离婚理论上是要有1年的分居期的,在这一年时间里,收入高的一方要给收入低/没收入的一方生活费用,标准是维持对方在婚姻中的生活水平。一般收入高的一方都肯定想少给,如果他不给,你自己找律师就是了。
关于转移财产,离婚时双方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婚姻期间净增值部分平分。你可以要律师给对方发封律师信,要求对方提供分居那天时的财产说明,同时离婚时法庭受理那天的财产说明,如果对方在此期间将大批财产转移或挥霍,并不能提供合理理由,法庭是会向对方追回这笔财产的。如果你已经有证据证明对方在恶意转移财产,你现在就可以申请财产冻结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3-28 15:51
eleven_w 发表于 2012-3-28 15: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德国离婚理论上是要有1年的分居期的,在这一年时间里,收入高的一方要给收入低/没收入的一方生活费用,标 ...
谢谢mm的热心回复!!后天已经帮我姑姑约了律师的Termin,和她一起去详细咨询下!
eleven_w
发表于 2012-3-28 15:57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9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重要信息!也就是说现在新的法律,离婚男方只付两年的赡养费??之后就不管了?以前好象是一直要付到女 ...
到底给几年的赡养费不是这么简单的。不是说就只有2年,这要看结婚几年,是否有孩子,双方收入情况,以及离婚后对方是否还有工作的能力等等。。。这个如果想得到更多利益的话,必须要找律师
永居应该不会被取消的,因为永居不跟婚姻挂钩
但问题是,他们的婚姻只有7年,因此就算是有赡养费也不会很多,能分到对方的养老金也没多少,之后姑姑在这里怎么生活啊?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3-28 16:15
eleven_w 发表于 2012-3-28 15: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底给几年的赡养费不是这么简单的。不是说就只有2年,这要看结婚几年,是否有孩子,双方收入情况,以及离 ...
我之前搞错了,他们结婚10年了.不过没孩子.
eleven_w
发表于 2012-3-28 16:31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3-28 15: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热心回复!!后天已经帮我姑姑约了律师的Termin,和她一起去详细咨询下!
恩,找律师是最稳妥的方式了,姑姑如果没有收入,反正律师费也要姑姑的丈夫承担(如果分居期间赡养费拿的也不是很高的话)
不过姑姑最好把10年前她的资产证明资料准备好,当然资产越多越好,因为离婚时会清算婚前财产的,婚前财产不会参与分割,但是婚后增值的部分就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举个例子,比如说你提到的房子,姑姑将国内的房子卖掉,之后在这里买了房子,这就需要国内房子10年前的资产评估,比如10年前那所房子价值10万欧元,现在在德国的房子价值30万欧元,那么如果姑姑想留住在德国的这所房子,就需要付给丈夫10万欧元((30-10)/2)。
所以婚前财产的价值越大越好
bunnybear
发表于 2012-8-30 19:09
看了这么多强帖,我都不干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