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19:39

对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还是那句话,我对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不想句句反驳某人,不是因为说的对,因为我不像某些人那样斤斤计较和小气!
对于警局一事,这涉及严重我必须要说!如果我有任何刑事责任或罪状,相信现在也不会自由!警察局有报案和警员的记录会为我平反的!但是,我会对某些人诽谤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斑竹日后为我作证!
我在得到报酬不公的时候,很气愤,忘了归还餐馆钥匙。某人在夜里三点敲我房门,我很害怕,也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我一个女生衣冠不整的出去又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承诺明早给他。不知道是他自觉理亏,怕我明早自己走了,还是什么原因,一定要我归还。在商量未果的前提下,他锁了三楼的大门!这也就是说,出口只有窗户!如果真的人身发生意外,我怎么都没办法!于是开窗呼救,这才引来了警察!警察看到我十分害怕,也觉得我在那里住不安全,在承诺我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我自己选择跟他们回去!因为如果警察走了,我夜里四点多要去哪儿住才会安全呢?
其他的我不会再回应了!如果必要我会选择法律,因为我问心无愧!不怕封ID,不怕对公堂!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19:40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帖子中骂人了。

我看你陈诉封人的理由没说她骂人呀,而且就算骂人了也得给人一个警告吧。其实这个不重要,只是支持下了你恢复人家的话语权。大家晚上没事逛萍聚,不正是因为这里人气不错,大家讨论聊天得很有劲道嘛。{:5_336:}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19:53

dasauxin 发表于 2012-2-2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说的有道理,工作多得是,只要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够,没必要非把目光局限在中餐馆。
当然,我也不反对 ...

因为平时忙,这次我只是想要把爸妈来德国的机票自己赚出来,只一个半月。

丹心 发表于 2012-2-22 20:09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帖子中骂人了。

版主恢复帖子和大傻傻id是明智的,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所以嘛不要听一面之词,单从餐馆工头的那啰嗦劲,就知道丫不是个东西 (我这是骂人吗,不过我说的不是人)。

明显,小姑娘半夜受到骚扰而报警的,这大半夜的谁知道丫想干嘛,人家一个女孩,他就单单要钥匙那么简单吗? 大家想想吧,我见过几个中餐馆老板 村村有丈母娘哦,个个跟tmd的色狼一样

柠檬清香 发表于 2012-2-22 20:18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1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平时忙,这次我只是想要把爸妈来德国的机票自己赚出来,只一个半月。

你有没有想过,你爸妈给你钱是出来读书的,不是叫你干这活的,你想想你7小时来回火车+伙食+住宿费+生气付出的精力+签证费+公证费+学校注册费+机会成本打这工,最后是不是亏掉了

cathy_woo 发表于 2012-2-22 20:19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各位朋友,谢谢你们的批评!
之所以要禁止那个女孩的访问资格,是因为楼主向我投:那个女孩有盗窃行为 ...

到底是真是假呢?没人知道~

chloris 发表于 2012-2-22 20:21

其实我想说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除了当事人我们任何人都不清楚。所以我很不能理解论坛里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比当事人还要激动,我想MM写这篇帖子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醒筒子们以后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顺便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作为旁观者我们是不是应该以安慰为主吗?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些人总是在试图煽动MM的情绪呢。我不懂这是一种什么情绪,是真心为MM着想呢还是只是为了让这场戏变得更好看。如果是真心为MM着想那就不要嘴上说说,拿出实际行动来帮助MM讨回自己的权益。如果只是为了让这场闹剧更精彩一点,那我就要提醒MM了,我们出国的目的还是为了读书,如果因为这点小事儿而影响了学业那就是得不偿失了。。。。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0:30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各位朋友,谢谢你们的批评!
之所以要禁止那个女孩的访问资格,是因为楼主向我投:那个女孩有盗窃行为 ...

只是一面之词吧?能否让这个LZ出示下相关书面证据呢,为了一个公正,总不能只听听就做判断吧,我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也总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吧。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34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是一面之词吧?能否让这个LZ出示下相关书面证据呢,为了一个公正,总不能只听听就做判断吧,我们不能放 ...

倒。。。 我们不是法官。。。
我可没从业证书哈
你有不?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35

你能理解 有那么多人 为那个mm出头
为什么不能理解 来福听了另外的之词后气愤填膺呢?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查看完整版本: 对于大傻傻发帖的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