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05年访友签证新政策的疑问
我刚刚在德国驻华大使馆的网站上看到了05年最新的有关申请探亲访友签证的事项。在所需材料里指提到了:申请表,护照,保险,户口本,经济担保和准假证明。没有对邀请人的护照和签证以及邀请函做要求,是不是新的政策已经不需要这些东西了?还有在经济担保这一项是如下要求的:
这次旅行的经费来源证明.于根据外国人管理法第84条由一位 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出具承诺生活费的经济担保书,已印制好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可由担保人在德国的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使馆凭本人最新工资证明签署。须提供经费来源证明的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难道说原来被邀请人在国内自保这种形式已经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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