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2-19 19:27
诺 发表于 2013-2-19 2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觉得无论是老一辈的,或是跟我们同辈的,除非思想真的很开明,要么有这矛盾思想的,说到底,也就是自我安 ...
是啊。
诺
发表于 2013-2-19 19:34
--Margrethe-- 发表于 2013-2-19 1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没房而硬生生拆散肯定是不应该的。但是没找的,提出要房我也小理解。社会现实,一方要房不一定是想啃 ...
其实我是觉得女人现实点也没什么,但不能势利.总不能只为了爱情而忘了面包吧!但这个面包,可以是便宜的,不一定要贵的.
我觉得,结婚时有套房子挺好的,这样会轻松很多,但将房子作为结婚的基本配备的,我就觉得有点过了.
诺
发表于 2013-2-19 19:34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2-19 1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我们的搬金山计划正式启动!要保密!保密!
{:5_377:}
诺
发表于 2013-2-19 19:5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2-19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
我是没有小孩,所以现在的想法很开明,不过如果我有小孩的,我不敢这么肯定的说,以后的想法也这么开明.{:5_383:}
Anyalai
发表于 2013-2-19 20:13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3-21 16: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无偿住,我就不会打出那么多话来,那肯定是楼主和楼主父母伟大的,就因为不是无偿住,楼主要她老公 ...
孝敬岳父母本来也是应该的呀,我没觉得楼主有你想的这么多心思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2-19 20:16
诺 发表于 2013-2-19 1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_325:}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2-19 20:18
诺 发表于 2013-2-19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嫩们这些以后要当婆婆的,现在也要开始灌输小孩,以后找老婆时,要小心提防那些啃婆家米缸的千金们.{:4_293: ...
你还想不想要0。5啦~~~??{:4_285:}
诺
发表于 2013-2-19 20:24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2-19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还想不想要0。5啦~~~??
要的,要的.{:4_301:}
牛油果
发表于 2013-2-20 09:0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2-19 18: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是孩子不主动承担呢?
那就只能自认养了个白眼狼了。
牛油果
发表于 2013-2-20 09:07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2-19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有法律的约束。按法定的要求尽赡养义务。如果不服从法律,就要靠国家强制力了
德国好像没有这个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