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a
发表于 2012-4-12 16:14
guoz100 发表于 2012-4-12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钱不嫌多嘛,我自己赚的比孩子爹多,也还是希望花他的钱的
不是我自己没钱,是有人白给我钱,我干吗不要 ...
登记Lebenspartner,少交税。
离婚的话,自己能挣钱够用, 别指望前夫能给多少钱了,比他挣的多还要贴他的。除非自己挣的是黑钱,不过被前夫知道通报了的话,还不是一场空。
ikawufang
发表于 2012-4-12 16:14
{:2_228:}NC写的吧,看得人吐血,这个烂男人真tmd的恶心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2-4-12 16:15
guoz100 发表于 2012-4-12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额他的前提也得是我比他赚的少,也就是我不工作了,等他养我
他一个月netto就1500,靠他,还不把自己饿 ...
不好意思哈,跟你男人不熟,没法揣测他心理。
两个人都有孩子了钱上面还用借的,只能说你们还不是一家人。
guoz100
发表于 2012-4-12 16:16
本帖最后由 guoz100 于 2012-4-12 17:16 编辑
Lilia 发表于 2012-4-12 1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登记Lebenspartner,少交税。
离婚的话,自己能挣钱够用, 别指望前夫能给多少钱了,比他挣的多还要贴他 ...
这个要去哪里登记哦?
要这样说,那我还是不结婚了,一结婚我的私房钱全部要贡献出来了,将来夫妻账户一共用,我也亏,将来离婚了,我也得给他赡养费
dresden42
发表于 2012-4-12 16:19
guoz100 发表于 2012-4-12 16: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法?是婚姻法还是同居法?德国的同居法是婚姻法的一部分还是另外单独有法律文件?
赡养孩子是肯定有 ...
应该是男女同居3年以上的。。如果分手一方就要付另一方(有孩子抚养权的)钱的。。不过付的时间应该比离婚的要短。。。当然如果双方赚钱一样多或是有孩子那方赚的还要多。。那这个钱就不用付。。孩子的钱是不管怎样都是要没有孩子抚养权的那一方付的。。
guoz100
发表于 2012-4-12 16:19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2-4-12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哈,跟你男人不熟,没法揣测他心理。
两个人都有孩子了钱上面还用借的,只能说你们还不是一家 ...
他借钱的那会我们还没有孩子呢,那时候我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没有同居
但是后来时间长了,越来越熟了,我看他就没有还的意思了,我也没要,觉得是一家人了,就算了
guoz100
发表于 2012-4-12 16:22
dresden42 发表于 2012-4-12 1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男女同居3年以上的。。如果分手一方就要付另一方(有孩子抚养权的)钱的。。不过付的时间应该比离婚 ...
那按照我的情况,3年我还不够的,而且即使将来分开了,他也不用给我钱,他赚的没我多,孩子的钱,不管有没有3年,反正他都跑不掉的,所以对我来说,没差啦
不过那个联合保税的,有年份限制么?难道也得同居3年以上才能注册partner,联合保税?
公鸡毛和鸭子毛
发表于 2012-4-12 16:25
Bai 发表于 2012-4-12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门好悲催,人家都是夹核桃的命,它却来夹这。
{:5_319:}{:5_320:}
wendy1first
发表于 2012-4-12 17:29
脑子有病,想不要二手货结婚前就找处女结婚亚,每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和谁结婚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4-12 19:34
Lilia 发表于 2012-4-12 1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登记Lebenspartner,少交税。
离婚的话,自己能挣钱够用, 别指望前夫能给多少钱了,比他挣的多还要贴他 ...
搞清楚先,Lebenspartner是给同性恋的,不是给异性恋的,异性恋只要没有结婚,在德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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