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cjak 发表于 2012-5-3 23:25

突发奇想, 考考各位专家, 几个关于入籍和使馆的问题。

1. 一个持中国护照的北京市民, 在德国驻北京大使馆工作8年,可加入德国籍否?
2. 德国大使馆的德国籍工作人员的配偶, 两人同住在使馆内8年, 该配偶可否加入德国籍?
3. 闯入北京大使馆的第三国(比如)北韩难民,德国政府和使馆如不想接受, 如何合法“驱逐”。

有更好的问题欢迎一起讨论

xie2010 发表于 2012-5-3 23:30

你就是那个持中国护照的北京市民?

kocjak 发表于 2012-5-3 23:33

xie2010 发表于 2012-5-3 23: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就是那个持中国护照的北京市民?

能不乱联想吗?

xie2010 发表于 2012-5-3 23:55

好奇嘛!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2-5-4 07:43

前两个问题是一样,都不可以。理论很简单,德国大使馆视为德国领土,是一种理论,教科书上的,真的做起来,视需要加以利用。你提的两个问题,很显然不需要这种理论的支持,当然就用了。第三个问题,虽然不知道答案,但可以猜出你的出发点仍然是那种理论。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2-5-4 08:59

前两个很明显不可能。很简单,因为你没有在德国Anmelden,德国就不会承认你在德国呆了8年。
第三个其实也很简单:如果他们不想接受,可以不承认他是难民。

贞爱 发表于 2012-5-4 09:07

1,2不能
三不知道

ppcai 发表于 2012-5-4 09:21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2-5-4 0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两个问题是一样,都不可以。理论很简单,德国大使馆视为德国领土,是一种理论,教科书上的,真的做起来, ...

求考证
有小道消息称涉及德国航线的空姐2年还不是3年就能入籍,因为往来德国的飞机属于德国领空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0:12

没禁止的就是可以吧, 如果没有相关条文注释, 第二条应当可以。

第一条勉强, 如果8小时工作制, 时间上应该不够。。。

第三条, 如果驱逐, 能驱逐到第三国吗? 使馆到机场的路上属于第三国, 第三国不接受, 岂不是要养它一辈子?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0:15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2-5-4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两个很明显不可能。很简单,因为你没有在德国Anmelden,德国就不会承认你在德国呆了8年。
第三个其实也很 ...

这个问题。。。。 似乎没有规定必须anmelden吧, 看的是8年不间断, 在护照上和边境纪录都有即可。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2-5-4 10:22

在领事馆,大使馆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可以超过三年。我好像有听过这个规定。

dongxuan 发表于 2012-5-4 10:25

8年吃喝拉撒睡大部分都在使馆内部嘛

雨妞儿 发表于 2012-5-4 10:34

本帖最后由 雨妞儿 于 2012-5-4 10:39 编辑

我晕,难道LZ以为德国驻北京大使馆的那块地皮卖给德国了?!

那里仍然是中国领土, 只是我们中国管不着在里面的人 (在国际法的规范下,外交代表机构应享有治外法权,所以即使外交代表机构所在地实际为驻在国的领土,但驻此之外交人员免受派驻地的法律制裁之保障,且外交代表机构所辖土地亦会被视同本国的领土,而外交人员亦只须交付等同于本国税率的相关税金予驻在国)。
视同,不等于 就是。

所以在里面工作也好,长年住里面也好,都还是在中国的地盘上呢,根本不算是在德国停留,所以入籍什么的,纯粹是天方夜谭。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2-5-4 12:47

本帖最后由 Dortmund110 于 2012-5-4 13:59 编辑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 似乎没有规定必须anmelden吧, 看的是8年不间断, 在护照上和边境纪录都有即可。

你错了,看的是你的anmeldung
所有有些人在德国住了七年,回国了几个月,就是因为anmelden了,所以之前的时间全部不算,得重新开始计算那八年的时间
没人看你的入境记录

回点评:只要你在德国Anmelden了,当然可以这样!

mies 发表于 2012-5-4 12:50

1,不行
2,可行
3,交给武警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2-5-4 13:34

入境时的签证目的是不能随便改变的。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4:00

本帖最后由 kocjak 于 2012-5-4 14:05 编辑

雨妞儿 发表于 2012-5-4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晕,难道LZ以为德国驻北京大使馆的那块地皮卖给德国了?!

那里仍然是中国领土, 只是我们中国管不着在 ...

当年炸大使馆为啥说是“侵犯国家主权” 而不是”视作侵犯国家主权的行为“。

如果大使馆“是领土的自然延伸”, 拥有有主权是肯定的。

danielxxs 发表于 2012-5-4 14:14

本帖最后由 danielxxs 于 2012-5-4 13:17 编辑

第一条肯定不可以!因为你是需要在德国领土Aufenthalten,而不是仅仅在德国“领土”工作。况且他们都还是交的中国的税。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5-4 14:17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 似乎没有规定必须anmelden吧, 看的是8年不间断, 在护照上和边境纪录都有即可。

看来你不懂德语啊,如果你懂德语,那么你的逻辑思维太差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4:18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5-4 14: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你不懂德语啊,如果你懂德语,那么你的逻辑思维太差

虽然不知道你在批评什么,但是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5-4 14:19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不知道你在批评什么,但是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你连我在批评什么都不知道{:5_327:}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4:20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5-4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连我在批评什么都不知道

月来月厉害了。。。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5-4 14:21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月来月厉害了。。。

你太可爱了{:5_322:}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2-5-4 14:57

你啊,先别说别的,先看看国籍法再讨论怎么样啊?

有几点你要是给解释清了,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第10条说,这个申请人要在inland,gewöhnliche的Aufenthalt。请问什么是inland,什么是gewöhnlichen,什么又是Aufenthalt。在大使馆里吃喝拉撒24小时,是否算。

这个还要有unbefristetes Aufenthaltsrecht,在大使馆里是否具备?

大约先这两点,先解释了再说。如果大使馆的人要申请,一般按第10条,所以么,把这个人的情况套在第10条上面,如果能答得清楚,就行了。

雨妞儿 发表于 2012-5-4 18:28

kocjak 发表于 2012-5-4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年炸大使馆为啥说是“侵犯国家主权” 而不是”视作侵犯国家主权的行为“。

如果大使馆“是领土的自 ...

首先,你先彻底弄清楚“国家主权”意味着什么。
其次,“如果大使馆'是领土的自然延伸', 拥有有主权是肯定的"这句话并不能反过来使用,既:拥有主权,不等于这块土就一定是你的。
买了房子,不等于你就是地主了。

glenbin 发表于 2012-5-4 19:05

1,2问题除非他8年全呆在大使馆内,这不是监狱吗?!
因为只要他出了大使馆,居留就算中断了,8年必须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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