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总看什么法典,那个有点太纸上谈兵了,现实的例子都在那里摆着呢,如果网上随便一个帖子,随便几 ...
怎么可能随便一个帖子就违法呢?我特地说明了需要满足的主体和客体条件,您还是楞是没看?就是为避免纸上谈兵,我才特地在案例部分举出了在那儿摆着的现实的例子,还是打到最高院的,您还是楞是没看?http://dejure.org/dienste/vernetzung/rechtsprechung?Text=NJW%202003,%20660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82353&ex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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