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3 20:06

达人乱进,探讨一下这种情况下申请长居的可能性

跟大家探讨一下这种情况申请长居的可能性,读完书已彻底回国在德企上班的人(目前拿中国合同),如果换成德国总公司发出的外派合同,年薪同时满足6,6万欧元的要求,是否可以不用交60个月的养老保险就能够申请长居,同时不用受每年要在德国呆180天的限制,也不需保留在德国所租的房子,只需把医疗保险及税务关系转移到德国即可?
另外求推荐慕尼黑能够处理长居申请或入籍事务的靠谱律师。

shanshan1986 发表于 2012-6-23 20:12

不是说销户口彻底回国后,之前积攒的年数就木有用了么?

fall 发表于 2012-6-23 20:14

别的不好说,但是不用受每年要在德国呆180天的限制肯定不行吧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3 20:25

shanshan1986 发表于 2012-6-23 20:12
不是说销户口彻底回国后,之前积攒的年数就木有用了么?

之前的年数是没用了,现在等于是重新开始在德国工作,从零开始交税跟保险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3 20:43

fall 发表于 2012-6-23 20:14
别的不好说,但是不用受每年要在德国呆180天的限制肯定不行吧

在别的帖子里看到有人说可以拿着外派合同到外管申请解除180天的限制,求证中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2-6-24 15:25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3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别的帖子里看到有人说可以拿着外派合同到外管申请解除180天的限制,求证中

那要公司证明你以后还会回到德国继续工作的吧...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6-2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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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lzн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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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6-24 16:58

都彻底回国了,怎么还能换外派和同呢。。。本身就不是德国派过来的啊。。。有个朋友派回中国之前换了德国国籍。。。拿了长居需要半年回来踩一脚,好像是拿了长居15年以上才不用回踩,不过你这种情况不知道公司是否可以开个证明。

我个人感觉,lz条件应该达不到申请长居,这不是年薪的问题,而是基本要求没有达到。1个是德国居住时间不够,2是缴养老保险才算刚开始。。。
如果lz着急的话,估计申请国籍对你来说比较容易,但是也要再等等才行。。。

hh2 发表于 2012-6-24 17:09

无法理解lz的逻辑。既然已经去了中国,再来德国一切都是依法从头开始呀。连正常居留都是0,怎么还谈得上长居?不管养老保险如何,也总还要再过五年,等5年居留期满了再说的吧。

仙林小童 发表于 2012-6-24 17:39

外派应该没戏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05

hh2 发表于 2012-6-24 17:09
无法理解lz的逻辑。既然已经去了中国,再来德国一切都是依法从头开始呀。连正常居留都是0,怎么还谈得上长居 ...

就是企图在重头开始的基础上,依靠hoch qualifiziert的那个优惠条件(即不用交满5年养老保险)能够一下子申请长居。然后根据entsenden的合同不用遵守每年必须待在德国180天的要求。
目的就是立刻拿到长居又不用受那180天的限制。是不是胃口太大了呢?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12

hh2 发表于 2012-6-24 17:09
无法理解lz的逻辑。既然已经去了中国,再来德国一切都是依法从头开始呀。连正常居留都是0,怎么还谈得上长居 ...

就是企图利用hoch qualifiziert 的那个优惠不用等5年就拿到长居,然后根据entsenden合同不受长居必须得在德国呆180天的限制。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18

补充一句,合同怎么写可以跟公司商量,现在就是想探讨程序上的可行性

hh2 发表于 2012-6-24 19:21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企图在重头开始的基础上,依靠hoch qualifiziert的那个优惠条件(即不用交满5年养老保险)能够一下子 ...

汗,刚才漏看了6万6了。。

但觉得还是希望不大。这两个是捆绑在一起的,如果能以外派合同取得长居,那就肯定能免除180天限制。但假如你是外管局,这种情况你给不给呀,你都不需要在德国居住更别说持续居住。

觉得只能试试看运气,居留法19条只是一个kann,不是ansruch。

hh2 发表于 2012-6-24 19:26

如果只是程序上的话,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真可以商量,先签订正常工作合同,看能否取得长居,一旦取得,就改外派合同,然后再去争取取消180天限制。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34

hh2 发表于 2012-6-24 19:26
如果只是程序上的话,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真可以商量,先签订正常工作合同,看能否取得长居,一旦 ...

嗯稳妥起见确实应该是分两步走的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46

不知道年薪达到要求的话能否申请欧盟长居呢,那样的话也可以不受180天的限制了?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2-6-24 20:17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企图在重头开始的基础上,依靠hoch qualifiziert的那个优惠条件(即不用交满5年养老保险)能够一下子 ...

你的思路我明白, 但是我认为有个漏洞, 就是长居的前提是你的生活重点在德国, 你拿一个外派合同说明你这几年的生活重点不在德国, 很可能外管局以这个理由拒绝. 如果你拿半年德国本地合同, 拿到长居后再换外派, 我觉得还是有可行性的

hh2 发表于 2012-6-24 20:44

hochqualifizierte的合同,短期的恐怕不会被认为是满足长居条件吧,否则也太容易做局了。

der_die 发表于 2012-7-25 14:14

应该是不行吧,高端人才拿长居是要拿德国本地无限期合同的,外派合同是有限期的。

rabit 发表于 2012-7-25 17:08

LZ的问题我知道答案。在申请高科技人才长居时,外管局明确要求雇主出具不会将此人外派去其它国家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给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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