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8:05

hh2 发表于 2012-6-24 17:09
无法理解lz的逻辑。既然已经去了中国,再来德国一切都是依法从头开始呀。连正常居留都是0,怎么还谈得上长居 ...

就是企图在重头开始的基础上,依靠hoch qualifiziert的那个优惠条件(即不用交满5年养老保险)能够一下子申请长居。然后根据entsenden的合同不用遵守每年必须待在德国180天的要求。
目的就是立刻拿到长居又不用受那180天的限制。是不是胃口太大了呢?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8:12

hh2 发表于 2012-6-24 17:09
无法理解lz的逻辑。既然已经去了中国,再来德国一切都是依法从头开始呀。连正常居留都是0,怎么还谈得上长居 ...

就是企图利用hoch qualifiziert 的那个优惠不用等5年就拿到长居,然后根据entsenden合同不受长居必须得在德国呆180天的限制。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8:18

补充一句,合同怎么写可以跟公司商量,现在就是想探讨程序上的可行性

hh2 发表于 2012-6-24 18:21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企图在重头开始的基础上,依靠hoch qualifiziert的那个优惠条件(即不用交满5年养老保险)能够一下子 ...

汗,刚才漏看了6万6了。。

但觉得还是希望不大。这两个是捆绑在一起的,如果能以外派合同取得长居,那就肯定能免除180天限制。但假如你是外管局,这种情况你给不给呀,你都不需要在德国居住更别说持续居住。

觉得只能试试看运气,居留法19条只是一个kann,不是ansruch。

hh2 发表于 2012-6-24 18:26

如果只是程序上的话,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真可以商量,先签订正常工作合同,看能否取得长居,一旦取得,就改外派合同,然后再去争取取消180天限制。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8:34

hh2 发表于 2012-6-24 19:26
如果只是程序上的话,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真可以商量,先签订正常工作合同,看能否取得长居,一旦 ...

嗯稳妥起见确实应该是分两步走的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8:46

不知道年薪达到要求的话能否申请欧盟长居呢,那样的话也可以不受180天的限制了?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2-6-24 19:17

dandanmao2012 发表于 2012-6-24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企图在重头开始的基础上,依靠hoch qualifiziert的那个优惠条件(即不用交满5年养老保险)能够一下子 ...

你的思路我明白, 但是我认为有个漏洞, 就是长居的前提是你的生活重点在德国, 你拿一个外派合同说明你这几年的生活重点不在德国, 很可能外管局以这个理由拒绝. 如果你拿半年德国本地合同, 拿到长居后再换外派, 我觉得还是有可行性的

hh2 发表于 2012-6-24 19:44

hochqualifizierte的合同,短期的恐怕不会被认为是满足长居条件吧,否则也太容易做局了。

der_die 发表于 2012-7-25 13:14

应该是不行吧,高端人才拿长居是要拿德国本地无限期合同的,外派合同是有限期的。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达人乱进,探讨一下这种情况下申请长居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