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见别人违章,会主动作证么?或者到警局报警
本帖最后由 armstrong95123 于 2012-7-3 13:29 编辑这段时间看到一些朋友的车被刮蹭,肇事者逃逸。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们作为旁观者,看见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如何处理?大家说说处理的过程,也好今后做雷锋也靠谱一些。
暂且总结一下大家的反馈,并希望出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现象出现,不仅仅在自己身处事故中时感到“社会责任心的重要性”
建议处理举例:
1,发现出现交通事故,可能的话,记录如下事项:日期,时间,具体地点位置,当时车辆型号,牌照,颜色,行驶状态,事故现象,现场拍照等需要回答警察可能询问的问题
2,将上述信息写成电子邮件或者信件方式,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寄往附近的Polizei
3,也可将自己当时在现场的情况大致写成纸条,贴在受害车辆的挡风玻璃或者门上,以便受害者与你取得联系
这样负责任的举报行为适用于但不限于如下场景:
[*]公共停车场,看到有车辆泊车或者出车过程中对其他车辆造成的剐蹭,碰撞等
[*]看到有车辆无视人行横道,甚至上面的老人,小孩或者推车妇女,强行通过的
[*]看到有车辆闯红灯的
[*]看到有人将车辆有意损坏的(划道,碰撞,扔投东西砸击等)
[*]看到路上有前车掉落或者遗失的物品,可能阻碍后车行进的
如果是我会当时记录下逃逸车号,如果方便就照相(以保护自我为前提),事后在现场照相并把时间,地点,事情的简单介绍(其实一句话就够),照片,然后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发个Email给玻璃菜。如果有需要警察会联系你取证的,但是估计一般都不用。因为肇事逃逸被指认了还不承认的后果实在太严重了。 很简单,如果看见肇事者把别人车蹭了,记下对方车辆颜色、型号、车牌,如果可能顺便拍照,再把自己联系方式的纸条夹在受害者车辆雨刷下,表示愿意作证。
如果看到别人违反交通规则,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估计没有人会吃饱饭报警吧! 当然要
这是义务
在你的权益受侵害的时候
你也希望别人履行同样的义务来维护你的权益吧 以前不一定会,现在则一定会。 时间久了才明白互相监督并自觉承担义务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多么的重要。 会,这只是举手之劳。 这样这个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相信雷锋会越来越多的 平时车辆总有相机,和记事本准备抓现行{:5_320:} 我连路面上有砖头木块这样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都会尽力报警的.....这是我们的义务.....必须要这么做.....
现互监督的法治社会,我为人人,才会有人人为我.... 这个算是作为一个公民的 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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