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H 发表于 2012-7-10 20:59

你如果买来是为了租的话,最好也看看附近的住户还有Nebenkostenabrechnung的情况。

我们的Wohnung就是因为Nebenkosten过高,自己住的时候不感觉贵,出租就发现想比别人有些吃亏。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02

满架蔷薇一院香 发表于 2012-7-10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说房东不能以要自用为理由解除租房合同。你只能等着租客自己提出解约。

晕死,万一他不付房租呢?我也不能赶他啊?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04

LynnH 发表于 2012-7-10 2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如果买来是为了租的话,最好也看看附近的住户还有Nebenkostenabrechnung的情况。

我们的Wohnung就是因 ...

看了那个中介公司2011年关于这个房屋的类似Bilanz表,Hausgeld是大概200欧左右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04

满架蔷薇一院香 发表于 2012-7-10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说房东不能以要自用为理由解除租房合同。你只能等着租客自己提出解约。

怎么会有这种条款啊?凭什么啊?

LynnH 发表于 2012-7-10 21:09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晕死,万一他不付房租呢?我也不能赶他啊?

只是你不能以Eigenbedarf (自用)为借口kündigen,不交房租不是自用啊。

满架蔷薇一院香 发表于 2012-7-10 21:11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晕死,万一他不付房租呢?我也不能赶他啊?

那当然是可以的,那样解除合同的理由就不是你要收回自用了。

满架蔷薇一院香 发表于 2012-7-10 21:12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会有这种条款啊?凭什么啊?

为什么会有?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你得问问现在的房主吧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23

LynnH 发表于 2012-7-10 2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是你不能以Eigenbedarf (自用)为借口kündigen,不交房租不是自用啊。

就是说只要他不交房租,我就能赶他走,不过可能要上法庭了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24

满架蔷薇一院香 发表于 2012-7-10 2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当然是可以的,那样解除合同的理由就不是你要收回自用了。

大概明白了,就是这个Schutz其实没什么实际意义啊,
如果他一直交房租,我当然不赶他走,如果他不交,管他有没有Schutz我都能赶他走,大不了上法庭吧

altec 发表于 2012-7-10 21:25

满架蔷薇一院香 发表于 2012-7-10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会有?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你得问问现在的房主吧

写信问了,还不知道理不理我,慕尼黑房子太抢手,好多人都不理我们这种人啦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两个Wohnung大家倾向哪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