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果
发表于 2012-7-20 10:49
lefthand 发表于 2012-7-20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没看全吧 那毒品管的很严的 接触到的人有记录的
我不相信,就算是,那也是清华在这事件之后的补救措施,不信你可以问问,国内大学的实验室,那些带轱辘头标志的化学剂,都是随处摆放的,实验室白天的门总是大开,谁进都可以。
hh2
发表于 2012-7-20 10:51
2006年人物周刊《十年未结的清华投毒案》中的两段
谁是嫌疑人
朱令本人并无铊盐接触史;能接触铊盐,懂得毒品的毒性、毒理;熟人;有竞争关系;这些都是凶手投毒的作案背景。了解内情又有几十年破案经验的老公安王补推断:嫌疑人的范围是很小的。
铊是一种缓发性的剧毒物品,致死量在1克左右,进入人体后有3-7日的潜伏期。1995年2月20日,朱令返校后,除2次周末由家人接送回家住过两天外,其余时间一直在清华校园内。3月2日回家时她已明显感到身体不适,由此推断凶手的第二次投毒,应在2月27日至3月2日几天间。
在校的两周时间内,除每日去团委办公室用电炉热中药之外,朱令只去系里上了一次实验课、一次准备补考的答疑课以及一次物化课的补考,其他时间都是整日躺在宿舍床上,补习因住院缺考的几门课。
身体虚弱的朱令,每日早饭是母亲带给她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午饭和晚饭都是勉强撑起,买饭菜端回宿舍半躺着吃,口渴时喝的是同宿舍人帮忙打的水。清华大学宿舍管理严格,男生不能自由出入。王补因此进一步推断:“朱令身边就有凶手。”
“我也深信朱令案中的凶手,应该就在我同学当中。” 物化2班的一名男同学说。
各种对嫌疑人的猜测最终汇聚到一个人身上,她就是朱令当时的好朋友,同班同学,室友以及民乐队队友。她在实验室里和导师一起做实验,能够接触到铊盐。
这人回忆说,“19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 在审讯了她之后,公安机关于当年四五月间找她的舍友们了解情况。
有旁观者说,“她和朱令关系亲密,客观上来讲更具便利的作案条件和更多的作案时间。”
有些同学对这样的传言表示质疑:“为什么因为和教授做课题就判定她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呢?如果她能接触到,那么我们班其他人同样也能接触到。”一位和她交往甚密的女同学不相信她是投毒人。
她承认自己能够接触到配制好的铊盐溶液,但不承认自己是“唯一能够接触铊盐的学生”。“而且学校说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据物化2班同学回忆,“当时在清华大学分析中心下的实验室,相互之间串门很容易,拿些别的实验室的药品也不难。但是多少人能轻易拿到实验室的铊盐,恐怕只有童爱军、李隆弟实验室的人才知道了。”
清华大学化学系的教授李隆弟说,“我和童爱军老师是同一个实验室的,那位同学当时是在童老师名下到实验室做毕业论文。朱令不在这个实验室里。同学们是可以随便进实验室进行实验的。”
班里同学普遍认为,“除了投毒人,可能所有的同学都是不知情的,如果凭着一些无端的猜测去指证一个人,这对她(他)其实是很不公平的。”
这位同学表示,自己不能够“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
此案敏感?
10年前,化学系的一位教授透露:“公安局交代,关于谁接触等情况不能讲。”
10年后,物化2班的同学被骤然问起,笑容消失,言辞稀少:此案在当时非常敏感。
10年前,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朱令父母说, “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10年后,李慕成已经退休,对记者说,“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我们只做协助工作。”
10年前,清华大学化学系老师传出消息,拟定的侦破行动,因为等待公安局领导批准再次被延期……
10年后,处理此事的化学系老师含糊应答,案子是学校出面处理的,已经说了到此为止。
曾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接到记者电话时态度很和善,“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这个案子年年有人问,年年没结果。”一位已经远赴美国深造的98级清华化学系学生对他的学妹说。
坊间传言是,嫌疑人有着特殊的家庭背景。但此观点道理几何,尚无人能够考证。
10年来,嫌疑人家人从未试图对这件事的前后做任何辩解。
直到2005年12月30日,一个注册为“XX声明”的ID在天涯发表《XX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声称“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她解释自己在10年内沉默的原因是,在案件告破之前,与朱令家人进行理智的沟通是根本不现实的。她认为自己没有“投毒动机”。
那个时代,是比今天更依靠刑讯而不是死板法律的时代,单单为了破案率也不会轻易放人。除非真是有强大背景。
lefthand
发表于 2012-7-20 10:52
牛牛果 发表于 2012-7-20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相信,就算是,那也是清华在这事件之后的补救措施,不信你可以问问,国内大学的实验室,那些带轱辘头 ...
这个有可能倒是 但也一样可以破案
被分次投毒肯定是身边人吧 那可以从社会关系突破吧 还那句话呀 一个个提审案子都能破
牛牛果
发表于 2012-7-20 10:58
lefthand 发表于 2012-7-20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有可能倒是 但也一样可以破案
被分次投毒肯定是身边人吧 那可以从社会关系突破吧 还那句话呀 一个个 ...
这个我很同意你,能分次投毒而且第二次量比第一次量大很多的做法,分明是要尽快致人于死地。我估计那个孙维能被公安定为此案唯一嫌疑人,肯定也是在询问过程中她被发现有重大嫌疑,只是应该缺少物证和人证,再加上扑朔迷离的政治背景关系,嗯。。。。但这些都是猜想而已啦。
无法动得了真凶,只能期望老天以后惩罚了这恶人呗,总是会有报的,这世道其实很公平。
新的天空
发表于 2012-7-20 10:59
牛牛果 发表于 2012-7-20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很同意你,能分次投毒而且第二次量比第一次量大很多的做法,分明是要尽快致人于死地。我估计那个孙 ...
最后一句话我不敢苟同。虽然这也是我的希望。
冰水
发表于 2012-7-20 11:02
牛牛果 发表于 2012-7-20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相信,就算是,那也是清华在这事件之后的补救措施,不信你可以问问,国内大学的实验室,那些带轱辘头 ...
那些都不算毒,我们实验室放的到处都是,不喝个一大瓶根本没事。但是微量就致命的都有专人保管,领取要登记,用量用途,用后材料都要送回去,专人处理
chantel
发表于 2012-7-20 11:04
不是说是集体投毒吗
牛牛果
发表于 2012-7-20 11:05
冰水 发表于 2012-7-20 1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些都不算毒,我们实验室放的到处都是,不喝个一大瓶根本没事。但是微量就致命的都有专人保管,领取要登 ...
嗯,你这学校的管理体制,从啥时候开始的呢?
chantel
发表于 2012-7-20 11:06
还有那个南大碎尸案,也是找不到真凶啊,或者说找得出来抓不进去
咪咪在奋斗
发表于 2012-7-20 11:14
这个好像前年还是去年在天涯看过,据说清华不给那个嫌疑人发毕业证啊,说她辱没了清华
她一直都没能办出国,后来貌似嫁了美籍华人才出国了。
朱令这女孩子真是很优秀的,唉,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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