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之乐
发表于 2012-7-27 21:39
saraisbaby 发表于 2012-7-27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看了也,那个oma的鞋子我都好喜欢,有双藏青色点点的前面有个大红色蝴蝶结很好看
第二个他们那个妓院好 ...
还不如去阿姆斯特丹做橱窗女郎
cosimo
发表于 2012-7-27 22:11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7-27 2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边做妓女是正当职业啊,要纳税的,也受法律保护。总比只会喝酒不去工作的醉汉流氓吸毒者强
这么比当然强多了{:5_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