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像这种情况大家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pacino 于 2012-8-22 15:01 编辑下图是我昨天遇到的情况,我有先行权。(这点没有异议,我天天走这条路,事情发生时,警车还等我来着。)看到斑马线没人,我就没停, 到路口交汇处的时候,发现这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速度不慢,我刹车,车停下来, 他没停,绕过我,从车前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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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他不让的原因之一是,那里有斑马线,在斑马线上我肯定要让他, 但是他是骑自行车,而且有专门的自行车线,所以我的理解是他应该和其他机动车一样等我, 因为我有先行权。
经过讨论和网上的搜索,自行车注意事项
我的看法时, autofahrer 应时刻注意行人和自行车,不管有没有先行权,如果发生事故,autofahrer有部分责任。
作为骑车者,在上述情况,理论上应该让汽车。 自行车是不可以走斑马线的。除非他推车。
遇到这种lz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你碰了他,你更伤不起。
如果完全从交规上来看,那个骑自行车的人似乎是逆行了.当然一般有斑马线的地方就算不停车,慢行也是肯定的.所以也不用纠结了,以后有斑马线就要小心为上. nicht immer auf eigenen Vorrang bestehen 先行权是相对于机动车来说的,永远要注意行人和自行车。 楼上说的没错,行人若违反交通规则,自有警察教育他们。但是车撞了行人,吃亏的是司机自己~ Vickimarina 发表于 2012-8-22 1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nicht immer auf eigenen Vorrang bestehen
就是这样 本帖最后由 anjanette 于 2012-8-22 11:37 编辑
在相同vorfahrtsrecht 的情况下,非机动车行人总是有vorrang 的.
但是有的时候自行车根本不遵守交通法规,在柏林尤其严重。 Vickimarina 发表于 2012-8-22 1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nicht immer auf eigenen Vorrang bestehen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vorfahrt haben 不等于 sich vorfahrt erzwingen
不过我脚着如果交通是按照LZ所画的,那么交通部门真脑残。。。
应该,要么是这样
或者是这样
才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