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当 发表于 2012-9-1 22:50

在Edeka买到了过期4个月的冷冻食品,德国有相关反面的赔偿法律么?

RT,或者是只能退货?我确定超市里现在这种东西还没有卖完。。。是同一个品牌的很多口味,可能是我拿的这个口味不是很受德国人喜欢,刚才买回的时候没注意,回家才发现我拿的那种过期4个月了,保质期到2012年05月,准备周一去找超市,这种情况只能退回这袋东西的钱么?国内对于这种似乎都有相关的惩罚。德国超市都这样做就太不地道了。

糖丸 发表于 2012-9-1 23:46

你有什么希望呢?
如果希望他们加强管理,你可以给他们的总部写投诉信,退货。
如果希望得到赔偿,你可以先给消费者协会打个电话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00:03

质保质保,顾名思义,就是厂家/商家对商品质量愿意承担责任的保证。
如果在注明的保质期之前,吃出了问题,那么是厂家的责任
如果在注明的保质期之后,也就是过期了,如果超市仍旧出售,那么就由超市承担责任。
但是注意,这种责任是指你吃到肚子里,给你的身体造成了损害,或者你使用了,对你造成了各种损失,那么超市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你或者现在去超市换一袋新鲜的,或者吃下肚,等待有没有不良反应,如果有了,超市需要赔偿你,如果没有。。。。超市会说:你看嘛,我们就是有自信!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地道的地方

小当 发表于 2012-9-2 01:13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0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质保质保,顾名思义,就是厂家/商家对商品质量愿意承担责任的保证。
如果在注明的保质期之前,吃出了问题, ...

也就是说我非得拿命赌一把才行?

魅莉沙 发表于 2012-9-2 01:38

得饶人处且饶人。
来自:萍聚社区 Android客户端

garfieldmao 发表于 2012-9-2 06:44

退钱是肯定可以的啦。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08:32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0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质保质保,顾名思义,就是厂家/商家对商品质量愿意承担责任的保证。
如果在注明的保质期之前,吃出了问题, ...

"·但是注意,这种责任是指你吃到肚子里,给你的身体造成了损害,或者你使用了,对你造成了各种损失,那么超市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这里的逻辑完全不对。
如果消费者买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东西比如食品过期,超市就应该负责任。为什么一定要有事故,才有责任?这简直是莫名其妙的逻辑。
这些都是common sense,不需要硬坳。

blingbling71 发表于 2012-9-2 08:35

Penny 卖的Baby K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08:37

具体条款,我不知道。不过支持你能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合理的权利就该被维护。
记得大约7,8年前,就有Real卖过期肉,被媒体曝光的事情。

F.B.I 发表于 2012-9-2 08:52

本帖最后由 F.B.I 于 2012-9-2 08:54 编辑

一赔十,让店里赔你十包。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就去法院告他。如果告不成就散布谣言说他们家都卖过期产品。再不行就一把火把他家烧了。

其实就一包过期产品,去换一包或退了就是了。最多以后就不去他家了。德国没有要卖家负法律责任的,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是 grob fahrlaessig oder mit Vorsatz。但对方最多就赔偿你的损失,没吃坏肚子也就没损失。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3:58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0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注意,这种责任是指你吃到肚子里,给你的身体造成了损害,或者你使用了,对你造成了各种损失,那么 ...

对,德国不是美国,可没有精神赔偿之说,你没有吃下肚,没有任何后果,你希望超市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给你10倍赔偿?依据呢?你如何造成了那9倍的损失的?
你还没吃,超市负的责任就是给你换个新的或者退钱。
吃坏了肚子,超市就要负责带你去看病。
你压根还没吃,却非要超市去带你去看病不成?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2-9-2 16:29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0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具体条款,我不知道。不过支持你能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合理的权利就该被维护。
记得大约7,8年前,就有Re ...

啊,我还想去REAL看看,挺大的,听你这么说...

neuron 发表于 2012-9-2 17:03

带着小票去,可以退货
但是惩罚就没有了
德国这还真不像国内
对消费者的权益没有那么大的保护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05

本帖最后由 mymy365 于 2012-9-2 18:08 编辑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0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具体条款,我不知道。不过支持你能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合理的权利就该被维护。
记得大约7,8年前,就有Re ...

那时候real把过期肉重新贴上新的标签卖,跟楼主的事情不是一回事!你不要搞混淆了。。。
几乎每个real现在还有专门的柜台(其他许多超市也有这样的柜台),在冷柜那里,卖当天到期或者刚刚过期的打折食品呢,你试试去告他们去?
再重申一遍,德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禁止出售过期食品!MHD只是表明制造商承担责任的最后日期!超过了MHD,商家只要敢承担责任,就可以卖!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18:25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时候real把过期肉重新贴上新的标签卖,跟楼主的事情不是一回事!你不要搞混淆了。。。
几乎每个real ...

你这个逻辑思维真有意思。
1,事实都同样是过期东西拿出来卖,不是吗?

2,"再重申一遍,德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禁止出售过期食品!MHD只是表明制造商承担责任的最后日期!超过了MHD,商家只要敢承担责任,就可以卖!"
-->你这句评论,说明你思考问题不用common sense,这里硬坳。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18:38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德国不是美国,可没有精神赔偿之说,你没有吃下肚,没有任何后果,你希望超市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给 ...

至少可以要求:退货,道歉。
其次可以帮助超市加强监管,为了以后能买上更放心的东西,也帮助其他人
如果超市不作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记得前两个月bayern有家大的连锁卖面包店,因为长期质量不达标,被罚款倒闭了。

另外有一点:估计一般人很少故意买次货,然后去讹超市。这个论坛的人也一般不会为了一包过期的东西耗时耗事去打官司。
不过如果有时间,去超市交涉一下,未尝不可,特别当这家超市如果在你家边上。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47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18: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逻辑思维真有意思。
1,事实都同样是过期东西拿出来卖,不是吗?



。。。。。。一个是造假,一个可能是管理疏忽,这能一样么?

第二点,包括你后面的回复,我都没有兴趣跟你讨论了,还没出国两年呢,连亲爹是谁都忘记了,就算找个洋爹,记住你现在在的地方你的洋爹是说德语的,就不要把你那半吊子的英语拿出来现眼了。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50

PS:不是针对楼主的,而是针对楼上,估计在国内憋屈久了,好不容易到了一个把自己当人的地方,就真把自己当高人一等了。
德国法律没有任何过分偏袒消费者的地方,就是因为人与人是平等的,国外没有顾客是上帝之说,就像前面有人说的一样,得饶人处且饶人。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9-2 19:56

{:5_339:}去换或者退钱就是了,好大的火气

lnchris 发表于 2012-9-2 20:27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时候real把过期肉重新贴上新的标签卖,跟楼主的事情不是一回事!你不要搞混淆了。。。
几乎每个real ...

同意,在报纸上看过类似的文章。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21:32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是造假,一个可能是管理疏忽,这能一样么?

第二点,包括你后面的回复,我都没有兴趣 ...

好大的火气呀。
1,买了过期食物,向商家讨个说法,我支持这个做法。这放在那个地方都不为过。其实很简单的事,用一般普通百姓的思维,买了过期东西,要个说法而已,或者监督,提醒一下商家,和饶不饶人没什么关系。

2,"再重申一遍,德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禁止出售过期食品!MHD只是表明制造商承担责任的最后日期!超过了MHD,商家只要敢承担责任,就可以卖!"
->我觉得火气大,逻辑也有问题。 超过保质期的东西,有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应该卖,即便商家愿担责又如何?我认为你这里逻辑不通
3,用个英文单词在讨论,有何不可?你又何必向那个非你莫属的主持人学习,那么无聊地纠缠无关主题的内容。难道是踩到你的尾巴了?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21:41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PS:不是针对楼主的,而是针对楼上,估计在国内憋屈久了,好不容易到了一个把自己当人的地方,就真把自己当 ...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把自己当人的地方"
->人必先自辱而后人辱之, 要想自己活着尊严,必须尊重自己,尊重社会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认真自己的言行和行为,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放在哪里都应该如此,
为什么你会认为国内和国外就这点不一样?这是你自己的感受?还是你从在国内没把自己当人?

lnchris 发表于 2012-9-2 22:17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大的火气呀。
1,买了过期食物,向商家讨个说法,我支持这个做法。这放在那个地方都不为过。其实很简单 ...

这只是你认为逻辑有问题,lz可以去咨询一下相关机构。但是你只是凭借自己的逻辑和推理,就断定超市违法,有失客观。

还是那句话,综合我原来看过的报道,我觉得因为法律责任而赔偿的可能性不大。这和real作假,是不一样的。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22:53

lnchris 发表于 2012-9-2 2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只是你认为逻辑有问题,lz可以去咨询一下相关机构。但是你只是凭借自己的逻辑和推理,就断定超市违法, ...

1,如果你认真看我之前的发言,我并没有赌定超市违法。
2,我认为前面那个网友逻辑有问题,是因为"商家只要敢承担责任,就可以卖(过期食物)"。我认为过期食物是不可以出售的,因为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潜在危险。和商家敢做敢当无关。前段时间看了篇关于健康元购地沟油的报道,健康元负责人说地沟油经过很好的处理,没什么问题。健康元敢做也敢当,当你说这产品能卖吗?你说这不是逻辑问题吗?
我持有观点是:
1,超市卖过期商品不对,至于商家有意还是无意,我不得而知。至少目前看至少是管理缺失:
2,楼主上来问起,我支持碰到这类事情,去讨个说法。至于如何个讨法,要看当事人。最低程度告知商家有这么一件事,至少可以让商家有可以作为的机会。具体后事,未尝预知
3,包括你我在内,每个人都希望买到放心食物,不是吗?既然碰到这个事,自己其实可以有所作为,不是为了法律赔偿,而是一种"多管闲事"或者"较真"的精神。

uiaxm 发表于 2012-9-3 00:18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0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具体条款,我不知道。不过支持你能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合理的权利就该被维护。
记得大约7,8年前,就有Re ...

{:5_339:}

亚超经常买过期变质的食品,
怎么没有人管?

而且光明正大地在最显眼的地方放很多很多过期食品卖!!

难道德国对中国超市, 亚超没法律吗??

mixmas 发表于 2012-9-3 07:08

按道理他们会定期清理啊。。。怎么这样呢,郁闷

lnchris 发表于 2012-9-3 07:10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2-9-2 2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如果你认真看我之前的发言,我并没有赌定超市违法。
2,我认为前面那个网友逻辑有问题,是因为"商家只 ...

“我认为前面那个网友逻辑有问题,是因为"商家只要敢承担责任,就可以卖(过期食物)"。我认为过期食物是不可以出售的,因为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从法律层面讲,如果不违法,超市为什么不可以卖?

作为消费者来说,基本上不会有人主动去买过期的食品。但是我们这边的超市偶尔也会有把过期一、两天的食品,大特价销售,也有很多德国人贪便宜购买的。我个人是认为这样一来,就是超市默认你买的时候知道是过期而自愿购买的,如果拿回去退,顶多是退钱吧,不会有什么赔偿。所以,我说超市这种“明目张胆”卖过期食品和real那种改保质期不是一回事。当然,lz买的食品是不是类似于我们这超市情况,咱不知道。

你说“既然碰到这个事,自己其实可以有所作为,不是为了法律赔偿,而是一种"多管闲事"或者"较真"的精神。”但别忘记了,lz的题目就是有哪些相关赔偿的法律。所以,大家才围绕着赔偿来讨论的呀。

Stewie123 发表于 2012-9-3 15:46

lz自己去找他们退钱就ok了 其他别想太多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9-3 16:33

楼主去把这事曝光给媒体和德国相关部门啊。你没吃应该得不到赔偿,但是总得给他们一个教训吧?在德国,“不知道”也是需要被罚款的,只是比主动犯错罚的少而已。德国经济在走下坡路,如果这种事情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惩罚,早晚所有超市都效仿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9-3 16:37

lnchris 发表于 2012-9-3 0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前面那个网友逻辑有问题,是因为"商家只要敢承担责任,就可以卖(过期食物)"。我认为过期食物是 ...

“超市默认你买的时候知道是过期而自愿购买的”

你这话太扯淡了,超市违反卫生管理条例在先,他们已经没资格把责任推到消费者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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