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爪鱼鱼
发表于 2012-9-26 22:52
安家龙
发表于 2012-9-26 22:5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6 2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爱就离开,很简单。
如果楼主形容的不夸张的话,大概楼主喊几次离婚,他老婆就点头签字了
messe123
发表于 2012-9-26 22:53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2-9-26 2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盼望另一个姑娘来拯救他吧。
找个一心一意跟他过的,跟他一样死心眼儿的就成,他那老婆太内向,太高深了,他根本摸不透{:5_35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6 22:53
葡萄仔
发表于 2012-9-26 22:54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6 2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为了学业而分居就是不顾家庭地去追求梦想,那我的同学和朋友也是经历了三年以上的分居,最后自己稳定 ...
很多事情 可以商量着做,看lz老婆的态度ms铁心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6 22:54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2-9-26 22:55
葡萄仔 发表于 2012-9-26 2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多事情 可以商量着做,看lz老婆的态度ms铁心了。
商量的前提是有情,还在乎对方,从目前的状况看,没的商量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6 22:55
messe123
发表于 2012-9-26 22:5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6 2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爱就离开,很简单。
找不好借口多分点儿钱,离开后谁供她读博呀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2-9-26 22:5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6 2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权衡利弊,而不是妥协。这个决定是夫妻二人共同作出的,过后又去纠结,我是理解无能了。
翻旧账, 越辩越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