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03
诺 发表于 2012-9-27 0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国前到外管局说明一下,要张证明就可以离开德国半年以上而不取消长居了.
这个很好解决的.
LZLP结婚2年,有没有长居还不一定呢。
不过,回到中国后,定居,那再有德国长居也不好追啊,难不成过段时间就跑趟德国打官司要钱?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0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27 0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对哈。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最重要的一点是,即使以后遭遇挫折失败,要有坚韧的心去承受,因 ...
这点我完全同意。
八爪鱼鱼
发表于 2012-9-27 01:04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05
八爪鱼鱼 发表于 2012-9-27 0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赤裸裸的自私了,难道我们要支持这种明火执仗的自私?
可以不支持嘛,反正双方都自私,自己自私的同时不要要求对方无私就是啦
诺
发表于 2012-9-27 01:05
本帖最后由 诺 于 2012-9-27 02:06 编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LP结婚2年,有没有长居还不一定呢。
不过,回到中国后,定居,那再有德国长居也不好追啊,难不成过段 ...
只有签证也行,也可以离开德国半年以上,而签证不失效.
应该可以让律师代理.只用信件往返就好.
八爪鱼鱼
发表于 2012-9-27 01:0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10
诺 发表于 2012-9-27 0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过于理想化了,男人的想法没女人的感性,他们更理性一些.
不会为了个未知数而放弃现有的.
这不是理想化,是现实中可见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12
messe123你明白就好,别给我回复,我不想提你发表于 2012-9-27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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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霸道,你这一个劲儿地给我点评,却不让我给你回复,你谁啊?你这么遮遮掩掩的,又想戳我又不想让我回敬,看来我不能让你如意了{:5_31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17
八爪鱼鱼 发表于 2012-9-27 0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老婆到底有多少斤两,楼主说点负面的,也未必就是贬低。
平心而论,他老婆有能力自己打工支付学费么 ...
跟LZ在一起前那五年,人家是靠什么在德国进行学业生活的?
其实我说正经的,她如果专业冷门,但可以读博,那真能找一下奖学金申请。别说文科的不可能,我记得猪屁股的那个专业就很文科也冷门,她那时来德国读博就是奖学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27 01:21
八爪鱼鱼 发表于 2012-9-27 0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有点强盗逻辑。
他们希望他支持,这本身就不讲道理了。你顺口一滑,说决定权在他,他可以不支持的。 ...
夫妻一体,人家希望支持一下也没错啊,是不是因此就离婚也并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而LZ肯不肯支持,确实是他自己的事儿,谁也勉强不了他。
如果支持女儿自立就是把女儿往离婚路上推,那女儿这个婚姻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也得打上一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