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の幸福 发表于 2012-10-18 21:03

关于gemeinsam weg(共用一条路)的问题

我们看中了一个房子,其中Grundstueck 是750平米,但其中有近100平是一条路,这条路在我要买的房子的一侧,虽然属于这家的面积,但是为了后面一个房子能出入用的。也就是说这条路我们并不用,也没有围在Zaun里,就是为了后面那家能回家及出家门铺的一条石子路,但是这条路的面积是要我们付款的,并且每年的税也要交的。
想请教各位,我们可不可以不买这100平的Grundstueck吗?或者这种“共用路”在德国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但这条路我们真是用不上啊,完全为别人的使用付款买的路,我觉得很亏!拜求各位说下。

saleonline 发表于 2012-10-18 21:18

啊,这个也能不买么?我家新买的房子是小区的入口第一家,trotzdem小区的整个u型wege 都是小区所有用户共同承担的, 这个也能改?我们问过专业人士,说一般这种合同里甩明的情况是不可能更改的。。。

三极管仔 发表于 2012-10-19 07:20

我估计都是根据flurplan来的。

pidi 发表于 2012-10-19 07:58

好像这是必须的。
我看了有一个房子也是这样,路和别人共有,我坚决不要。
我的原则,没有什么房子是必须的,100M2的地皮是路,我还没有那么大方

XIX公主 发表于 2012-10-19 08:12

我记得也好想是必须买的,不过要看Grundbuch里到底如何规定的。我遇到过一套房子和你说的情况类似,房子门口的路所占地皮属于这套房子的,但是这条路是和邻居公用的,区别只是在于,我看的那套房子门前这条共用的路真的是两家人家一起用的,而且在Grundbuch里写明白了,邻居有使用权到某个年份,我们当时也觉得这样地皮划分不清的情况比较复杂,再加上那个房子内部比较破旧,要整修的东西太多,就最后没有考虑那个房子。

darjeeling 发表于 2012-10-19 12:44

既然是邻居也要用,干嘛不付一半钱?我们新家也有一条路,三家人分,我家外面的那段地皮是我家的,其他的是另外两家的,合同里写好每家都有权使用这条路。我觉得这样很明确,谁也没吃亏。如果非要说有人吃亏,那么是住在路头上的那家,他们其实要用的路最少。

淡淡の幸福 发表于 2012-10-19 20:04

谢谢上面各位朋友的解答,我今天也去另外的房产公司去问了,那条路确实需要我们买下来,以后的地税也是要按照Grundbuch里写的那么大来付。但现在还需要再问一下如果将来路下面需要修或者产生的其他问题谁来负责。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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