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11-3 16:46
beautyhelen6 发表于 2012-11-3 0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不是得把收费标准事先告知呢
这费用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之内,确属常识。所以没义务事先告知。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2-11-3 19:08
没搞清楚律师的收费标准就敢随便叫律师……
飞雪
发表于 2012-11-3 19:32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2-11-3 1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搞清楚律师的收费标准就敢随便叫律师……
同感{:5_317:}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11-5 09:42
告诉我你的联系方法(电话号码,E-Mail),我可以帮你。
我的电话号码在短消息里。
这个律师费,楼主应该可以不用付。
给你一个案例。
第一页是我们的理由。
第二页是法院的理由。
chinaboy99
发表于 2012-11-5 11:24
飞雪 发表于 2012-11-3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感
同感
jesusim
发表于 2012-11-5 11:36
有才现身了,lz运气不错
beautyhelen6
发表于 2012-11-5 11:57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11-5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告诉我你的联系方法(电话号码,E-Mail),我可以帮你。
我的电话号码在短消息里。
谢谢有才大哥!给你短信了。{:5_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