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Kaem
发表于 2012-12-15 22:02
lola118 发表于 2012-12-15 13:21
长居难道不是要老公陪着才能拿到吗?
最后一次延签A没有陪C去,可能外管局看到时间够了,也没有离婚的证书,就给了他长居。
pawel
发表于 2012-12-15 22:07
好人是不能随便做的,故事看到这儿,也明白了为什么lz之前肯定了那个农夫与蛇的比喻
{:4_306:}
宝宝乖乖
发表于 2012-12-15 23:02
这年头当妈的真不容易,生个闺女怕性早熟,生个儿子怕同性恋。 唉
bxu_imr
发表于 2012-12-16 01:03
看来德国的司法也就那回事了,有什么正义可言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12-16 13:04
可能是德国各地的办事人员的差异.
我那时候拿长居,邀请信上就是明确规定lg一定要到场.
我的时间也完全足够,而且收入足够.
jasonwindy
发表于 2012-12-16 13:09
楼主写的毕竟有些小说的成分,所以大家也不必强调小的瑕疵了。楼主文笔超好。
andyKaem
发表于 2012-12-16 14:20
本帖最后由 andyKaem 于 2012-12-16 14:23 编辑
jasonwindy 发表于 2012-12-16 1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写的毕竟有些小说的成分,所以大家也不必强调小的瑕疵了。楼主文笔超好。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在A和C结婚之后,C就需要新的Aufenthaltstitel,因为C那个时候还不会德语,A就陪他去了外管局,C得到了一年的签证。一年过后,A收到外管局的信,要求他证明他和C还生活在一起。也是那个时候,A刚刚认识了我。为了帮助C,A就和C一起去外管局,证明了他们“还在一起”, C因此顺利地拿到了两年的签证。在C拿到长居之前(第三次延签),A又去当时负责C的外管局并通知外管局他们正办理离婚以及他们只是婚后生活了三个月的事实。当时的办事人员记下了一切,说会考虑。但是C不断地耍花招,到处搬家,并最终顺利拿到长居。A得知后,就又跑到另一个外管局去询问原因。当时的办事人员说,他们看见了那个备份文件,但是由于那个人滑雪出了事故休假了,别人替他办的,就没有考虑这个。然后又指了指桌子上一大堆的文件,告诉A,这些都是赖在德国等着吃救济的,他们的精力在这些人身上。而C不管怎样,起码有个工作,不吃社会救济,还为德国交税,所以在外管局那里,也不是工作的重点。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我觉得外管局的每个办事人员差别很大,就看命了,这个大家在外管局应该都有所体会吧。
还有一点,现在好像也不要求双方都要去外管局了。那是以前的规定。现在所有的信息都记录在电脑里。只要知道护照号,所有的记录都在电脑里呢,方便多了。
@jasonwindy:^_^,谢谢你这么夸奖我啊。
jasonwindy
发表于 2012-12-16 18:06
C的命好。呵呵
littleDou
发表于 2012-12-16 19:36
终于离了~没想到C那么无赖啊
lilun
发表于 2012-12-17 19:24
andyKaem 发表于 2012-12-16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在A和C结婚之后,C就需要新的Aufenthaltstitel,因为C那个时候还不会德语,A就陪他去 ...
别纠结c拿不拿长居了,即便帮他拿,也没什么。a是因为爱上了你,才对c绝情起来的,你们对c多一半是出于怄气。别气他怎样,大方送他一个祝福,都让他去吧,以后再也和你和a无关了。反正a离婚了能给你一份完整的爱,这已经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