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jovi
发表于 2012-11-16 14:20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mazon已经给我邮件了说他们不承担责任。报案是要报的,可是也追不回东西或钱了啊。
又看了遍lz原文。
看样子lz把地址写了kiosk么,对于dhl来说,这个东西算是送到了。只能先报警在说吧。
不是很明白为啥买东西不写自己的地址,看来lz那里的情况有点复杂。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4:21
dusaimq 发表于 2012-11-16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没有说清楚,你把收货地址填了老太太的门牌号,那么收件人呢?如果你把收件人也填了老太太,并且没有写 ...
收货人我是这么写的
An 本人
bei Frau xxx (Kiosk)
xxx Strasse
PLZ
理论上这是要转交的吧。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2-11-16 14:24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收货人我是这么写的
An 本人
bei Frau xxx (Kiosk)
这...dhl和amazon好像都没责任
你信赖kiosk转交给你,她们也成功的发送给了Kiosk,他们成功的完成自己的任务
剩下的就是kiosk没有转交到你这里,这是你们私人民事纠纷的问题了
spacejovi
发表于 2012-11-16 14:26
本帖最后由 spacejovi 于 2012-11-16 14:28 编辑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2-11-16 14: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帮lz翻译一下,不过仅供参考以lz说法为准
1. lz在amazon上定了一个商品,地址和名字是lz自己的
2. am ...
我觉得不是这样滴{:5_383:}
1. lz在amazon上定了一个商品
2. 因为lz经常不在家,所以地址是kiosk,名字是自己(这就要经常麻烦人家老太代收,所以给tip)
3. amazon通过dhl试图投递给lz,但是找不到lz,所以kiosk老太代收
4. dhl把代收的卡片贴在的大门口
5. 陌生人拿了卡片去找老太要东西,老太又不管,所以就给了。
6. lz去找kiosk老太是发现商品已经被冒领。
所以我觉得,如果这个解释对的话,真的要追究起来,就是老太的责任了,因为她代收了,也签名了,投递的责任就转到她身上了,然后她东西没给对人(如果推理的话,她自己把东西吞了也是可能性之一,当然可能性基本没有)。但是话又说回来,这怎么好意思呢?100多块的东西,然后又是经常去麻烦的人,然后又是老太。。。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2-11-16 14:27
本帖最后由 shrek_munich 于 2012-11-16 14:35 编辑
spacejovi 发表于 2012-11-16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不是这样滴
1. lz在amazon上定了一个商品
2. 因为lz经常不在家,所以地址是kiosk,名字 ...
我已经发现了...看你ls我新发的帖子...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4:29
mymy365 发表于 2012-11-16 14: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最没说清楚的是,你地址写了老太太,从哪来的条子?
DHL没事做,送完包裹,在门口贴个条。注意啊,你们 ...
以前也有发生过的,虽然不是每次都这样。因为也有我的名字在包裹上面,dHL会留个条说包裹在Kiosk.
不过话说回来,那张条我自己还没看到过,也没向老太太要,是她说有人凭条来取的。难道老太太私吞我的包裹了?应该不会吧。等下回家问她要纸条!
spacejovi
发表于 2012-11-16 14:32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前也有发生过的,虽然不是每次都这样。因为也有我的名字在包裹上面,dHL会留个条说包裹在Kiosk.
不过话 ...
这就像人不在家,然后东西放在邻居家一样的。邻居收货的时候都要签名的,然后你能不能拿到东西的责任就是邻居的了。
dusaimq
发表于 2012-11-16 14:32
本帖最后由 dusaimq 于 2012-11-16 14:35 编辑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收货人我是这么写的
An 本人
bei Frau xxx (Kiosk)
这种情况我觉得不是amazon和邮局的责任,因为按照邮寄的习惯,把包裹交给bei后面的人就算是完成任务了,转交是你和老太太私人的事情,转交环节出了问题,也是你和老太太私人间的纠纷
奇怪,既然老太太都签收了,DHL还贴什么包裹通知单???
Khuntoria
发表于 2012-11-16 14:37
spacejovi 发表于 2012-11-16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不是这样滴
1. lz在amazon上定了一个商品
2. 因为lz经常不在家,所以地址是kiosk,名 ...
基本上是这样。Amazon也说是老太太的责任,我又不能追究,哎呀,我的银子啊,谁让自己偷懒,不愿意跑邮局排队呢,血淋淋的教训。。。
fiona_chen
发表于 2012-11-16 14:37
恩,我个人也觉得,如果真要追究责任,其实是老太太的责任,如果要赔偿应该是老太太赔偿。
但是,这个也确实不好意思叫老太太赔呀,老太太也是帮忙而已。这个真是没有办法了。。。哎。。。以后只能告诉老太太要小心一点,再有包裹一定要交到楼主本人手里。这次只能是自己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