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cs 发表于 2005-4-3 04:27

请过来人指教

我在德国注册公司后,申请太太和小孩团聚,其中一项“足够的住房面积”的要求,我想知道这个“足够”要求到底多大,租期多长才算长期住房?请大虾们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nectar 发表于 2005-4-4 10:54

应该是人均12米

应该是人均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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