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208 发表于 2012-11-22 09:35

单身母亲艰辛寻子 遭养父母百万天价索赔(组图)

单身母亲艰辛寻子 遭养父母百万天价索赔

新华网 22.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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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咫尺天涯。陕西宝鸡市女子李悦(化名)眼下的遭遇似乎是这句成语的新注解。她明明知道自己亲生骨肉的下落,却无法母子团圆,甚至连见上一面都成了奢望。

  一年前,李悦产下一男婴,因为非婚生子,孩子生父找不到人,其家人决定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中间人抱走孩子时留下了两万元现金。此后,难敌思念之情的李悦踏上艰辛寻子路,一年多来,她辗转沪、浙、湘三地,奔波数千公里,终于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孩子下落,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她得知当时中间人所说的收养全是骗局,孩子在此后再度被人转卖。

  然而,找到孩子下落并不意味着寻子路可以画上一个句号,此后的李悦经历了各种曲折,孩子养父母甚至还开出了高达232万元的天价赔偿。

  诞生 遭遇“问题男”未婚先孕

  2010年前,陕西宝鸡市女子李悦是一名“的姐”。因豪爽开朗,她被大家称为“雷姐”。

  2010年,一名五十多岁的化工研究男闯入了她的世界。李悦命运由此转变。

  “我不在乎他的年龄,他的才气和勤奋打动了我。”李悦告诉记者,这个男人仅初中毕业,但他通过自学成了化工领域的一名专家。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

  “他有一把开办公室抽屉的钥匙,从来不离身。”怀孕9个月时,李悦用钢尺撬开了男友的神秘抽屉:里面有一大叠诉讼和纠纷材料,还有他8个孩子的详细信息。那一天,她在办公室呆坐了整整一下午。

  2011年9月29日,29岁的未婚母亲李悦在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产下一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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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山西汾阳的“寻女爸爸”冯建林开着“寻子车”,在志愿者和支持者的掌声鼓励中,再次出发。当日,山西汾阳的“寻女爸爸”冯建林与10多位儿女被拐的家长在太原市举办“微博打拐”宣传活动,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帮助天下的“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们早日找回自己被拐走的孩子,实现骨肉重聚的梦想。活动结束后,冯建林将开着他的“寻子车”在晋南、河南一带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打拐宣传。冯建林是山西汾阳县人,2008年3月,他年仅9岁的女儿冯云在上学路上失踪,自此音讯全无。痛失骨肉的冯建林放下修补轮胎的生意,开着一辆贴满女儿照片的箱式货车,走上了寻女之路。4年多来,在寻找女儿的过程中,冯建林逐渐结识了全国各地许许多多和他一样的“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他的车上也贴了越来越多的失踪孩子的照片,成为了一辆承载数千个破碎家庭骨肉重逢梦想的“寻子车”。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失踪 身在病床,孩子被送走

  因非婚生子,李家父母想托中间人送养孩子。经过朋友戴玉斌、何雅芳夫妇联系,李家找到了中间人张燕(真名张艳梅)。

  三天后,张艳梅留下两万元抱走孩子,从此音讯全无。李悦说,自己当时因身在病床,无力阻挠。

  2012年11月20日,记者联系上中间人张艳梅,她介绍:去年10月3日,她来到宝鸡市,谎称她的朋友是上海闵行区人,家境优越,因做了子宫切除手术不能生育,想领养孩子,并承诺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但她在留下两万元给李家抱走孩子后,却没有将孩子送给所谓的上海朋友,而是转交给了湖南怀化的老乡向宜发和米爱桃夫妇。

  寻子 单身母亲三省寻子

  孩子离开后,李悦彻夜难眠。“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我的儿子,只要我停下来,心里就会难受。”

  不顾家人的反对,李悦独自一人踏上了艰辛的寻子之路。

  2012年5月份,李悦来到上海闵行区公安局查找线索时,却发现根本就没有“张燕”这个人,此时她才知道自己被骗。拨打“张燕”手机,其手机号码归属地显示是“浙江绍兴”。

  2012年6月,李悦来到浙江绍兴,经过警方帮助,李悦查到张燕真名为“张艳梅”,当时在浙江绍兴打工。经绍兴越城区公安局介入,张艳梅承认2011年10月份通过戴玉斌、何雅芳在宝鸡抱走一男婴,承认自己并非上海人,而是来自湖南怀化溆浦,张艳梅供出了孩子的真实去向是:湖南怀化市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向宜发、米爱桃夫妇收养了孩子。

  此时,李悦已经卖掉了驾驶多年的出租车,此前积攒下的几万元也全部用于寻子。这一切的努力,在辰溪县得到最终确认:经过DNA验证,孩子确定是李悦在陕西宝鸡生下的那名男婴。

  悬赏 独自进山悬赏寻子

  今年上半年,李悦来到辰溪县公安局请求解救孩子,虽经公安局和司法局工作人员调解,却没有结果,李悦母子甚至都没能见上一面。

  “我真的没办法了,即使知道自己前面是个坑,我都只能往下跳。”坐在记者面前回忆起这一年的辛酸,李悦泪水涟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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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10多位“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们手持寻人海报在“微博打拐”活动现场。当日,山西汾阳的“寻女爸爸”冯建林与10多位儿女被拐的家长在太原市举办“微博打拐”宣传活动,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帮助天下的“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们早日找回自己被拐走的孩子,实现骨肉重聚的梦想。活动结束后,冯建林将开着他的“寻子车”在晋南、河南一带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打拐宣传。冯建林是山西汾阳县人,2008年3月,他年仅9岁的女儿冯云在上学路上失踪,自此音讯全无。痛失骨肉的冯建林放下修补轮胎的生意,开着一辆贴满女儿照片的箱式货车,走上了寻女之路。4年多来,在寻找女儿的过程中,冯建林逐渐结识了全国各地许许多多和他一样的“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他的车上也贴了越来越多的失踪孩子的照片,成为了一辆承载数千个破碎家庭骨肉重逢梦想的“寻子车”。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她说,自己第一次来到辰溪时,孤立无援的她找到了警方请求帮助。办案民警建议考虑到她独身在外人生地不熟,建议找一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她在塞给“律师”一部分现金的情况下,“律师”答应帮其整理材料,让她回去等消息。

  今年8月,“律师”告知其因种种原因不能再给她提供帮助。

  求助不成,李悦带着一叠大字报,独自一人闯进了罗子山瑶族乡。“如果有谁知道我孩子的消息,我愿出两千元感谢人家。”李悦张贴的大字报让这个边远山区顿时沸腾了。当时她拿着警方提供的孩子照片挨家挨户寻找时,很多人给她提供线索,说孩子就在附近的一户人家里。

  索赔 遭遇天价赔偿金

  终于离孩子近了!可正当事情有所进展时,李悦突然遭到了一群人的殴打。

  “他们那么多人,我只能缩在那里一动不动”。那一天,李悦的衣服,裤子被撕裂了好几道口子,脑袋也被打得昏昏沉沉。

  她又一次回到辰溪县城。在辰溪县城,这伙人再次将其打伤,李悦提供的照片显示,手臂多处淤青。

  李悦介绍,在辰溪县公安局,还有人递给她一份《关于退还孩子抚养权补偿事宜的报告》,该报告写着“孩子确实为向宜发、米爱桃夫妇收养。确实也曾提供两万元作为补偿,并口头承诺母子不再相认。但是由于李悦提出收回孩子抚养权给养父造成极大损失提出了赔偿标准。”该赔偿标准显示,如李悦要回孩子,应该向孩子养父母支付抚养费、务工费、生活费、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32万元。

  孩子明明就在眼前,却如咫尺天涯。李悦无奈返回陕西,这一趟,包括“律师”所花的费用,她花费了两万多元,却没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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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山西汾阳的“寻女爸爸”冯建林在“微博打拐”活动现场。当日,山西汾阳的“寻女爸爸”冯建林与10多位儿女被拐的家长在太原市举办“微博打拐”宣传活动,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帮助天下的“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们早日找回自己被拐走的孩子,实现骨肉重聚的梦想。活动结束后,冯建林将开着他的“寻子车”在晋南、河南一带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打拐宣传。冯建林是山西汾阳县人,2008年3月,他年仅9岁的女儿冯云在上学路上失踪,自此音讯全无。痛失骨肉的冯建林放下修补轮胎的生意,开着一辆贴满女儿照片的箱式货车,走上了寻女之路。4年多来,在寻找女儿的过程中,冯建林逐渐结识了全国各地许许多多和他一样的“寻子爸爸”、“寻子妈妈”,他的车上也贴了越来越多的失踪孩子的照片,成为了一辆承载数千个破碎家庭骨肉重逢梦想的“寻子车”。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求助 奔赴辰溪协助寻子

  11月15日,李悦向记者求助。几经核实,记者驱车赶往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桂林村。

  在桂林村,记者经过多方查找终于锁定了孩子可能生活的地方。这是一个极其贫困的偏远山区,孩子的养父母向宜发家中十分简陋。

  在一贫如洗的家中,记者并未见到向宜发和米爱桃夫妇。一名拄着拐杖步履艰难的老人对记者说:“我是向宜发的母亲,在这里给他看家。可他早已不住这里了。”

  向宜发的母亲在跟记者交流时显得极为警惕,谈及向宜发的孩子时便缄口不言。

  当记者告知李悦向宜发家中并没有孩子的踪迹时,李悦并未感到彻底失落,因为她打听到向宜发在辰溪县黄溪口镇租了房子。孩子有可能就在镇上。

  循着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记者决定带着李悦亲自指认。

  当地派出所称“不是拐卖案,是一桩民间买卖”,公安局答复材料定性为“好事”

  苦寻一年,终于觅得孩子的下落,明明知道孩子身在何处,母子却无法相见。养父母开出了232万元的天价赔偿,让李悦眼前刚刚出现的曙光又熄灭了。

  为了帮助李悦见上孩子一面,11月20日,清晨6点,记者陪同李悦在黑暗中向黄溪口镇进发,期待着此次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再度寻踪 两个小时车程,一路担心

  一路上,李悦沉默不语,盯着窗外掠过的树影发呆。“这一年我一直在漂泊,这样的折腾已经让我非常疲惫,但愿这一次会有个好结果。”握着记者的手,李悦挤出近段时间来难得一见的一丝笑容。

  包车的司机是第一次开车前往黄溪口镇,陷入了一片茫然。李悦却显得熟门熟路,她说:“师傅,你放心开,这条路我都走过好多次了,闭着眼睛都能认得路。”说着,她掰着手指头计算着时间,从辰溪县到黄溪口要两个小时,早上走黑路大概两个半小时,从黄溪口镇到向宜发的老家要半个小时……两个小时的车程里,李悦不断重复着她的担心。

  “他们上次打过我,镇上好多人都看到过,向宜发家里很多亲戚在镇上,一旦我出现在镇上,还没有找到门,孩子就有可能被藏起来。”最后,记者一行人决定让李悦暂时躲在车里,记者先挨家挨户地找寻。

  当汽车开到黄溪口镇时,所有人都傻眼了——这一天镇上赶集,车流人流货流将镇上仅有的一条通道堵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赶集的现场至少上万人。而此时李悦脑袋里仅有的印象就是一个邮局。

  敲门觅子

  找寻一下午仍无法确定具体位置

  “你在车上等,一有消息,马上告诉你。”记者决定兵分二路,一路寻亲,一路陪着李悦等候消息。看着记者开车门离开,李悦的眼中充满了期待。

  因为只有李悦一个人见过孩子的养父母,这给寻找增加了不少难度。

  根据李悦提供的详细地址,记者最后锁定了菜市场后面的一栋四层居民楼。但是还是无法确认具体是哪一个门。此时,蹲守在门外的记者突然发回一张照片:有一位穿黑衣服的中年女子抱着一个小孩从楼里出来匆匆离开。

  “李悦李悦,快点看看,这个是不是?”听到这个消息,沉默近一个小时的李悦顿时脸上笑开了花,可是这笑容只是昙花一现——该妇女并不是孩子的养父母。

  在近四个小时的找寻过程中,李悦不断打电话询问,有没有找到,焦急中透着强烈的无奈。看着车窗外走过的孩子,李悦一个都不放过。“我来看看,万一一不小心被我认出来了,那就太好了。”

  下午3点,集市散尽。记者仍然无法确定孩子的具体位置。经商量决定,让李悦下车挨家挨户去敲门寻子。

  现场遭殴 找到下落却遭对方亲友围殴

  李悦刚刚走到菜市场出口处,一名中年妇女就将其拦住了。

  “你是谁?你来干什么?”中年妇女警惕地问。当得知是李悦时,中年妇女顿时情绪失控:“你这个人,自己把孩子丢了还来找人?你还来贴大字报,你让我们一家人过不得日子。”说着就往李悦身上扑了过去。在旁边铲沙子的中年男子扬起铲子围了过来,两名中年妇女冲上来一把揪住李悦的头发,将其摁倒在地。

  随后,记者拨通了110,直到警察赶来,才得知刚刚扑过来的几个人都是向宜发、米爱桃夫妇的亲属。

  正在警察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李悦突然往屋内冲去,悲声呼喊着“我要找孩子,我要找孩子!”两名民警都未能将其拦住。

  混乱中,记者找到了米爱桃的姐姐,其介绍米爱桃只有一个女儿,因已做绝育手术不能再生育,但是当地重男轻女,米爱桃夫妇想领养一个男孩。抱养李悦儿子的时候,共花了28000多元钱。

  “现在,你说要把孩子抱走就抱走啊?这一年我们养孩子也辛苦呀?自己带的也有感情呀。”米爱桃姐姐说,双方协商过多次,但是一直都未达成一致。“232万可能是刚刚开始的时候说的,后来在公安局协商是说的70多万。”但问到目前家人的态度,米爱桃的姐姐表示不能帮他们做主。通过她提供的联系电话,记者联系上了孩子的养父向宜发,但他对此事一概不予回应。

  律师说法

  “孩子应无条件归还生母”

  本报法援团律师陈平凡分析此案后认为,该案中张艳梅告知李家孩子被送到上海一户条件好的人家,但实际送到了山区,其中确实存在欺骗行为,且我国法律相关条文中并没有亲生母亲可以出售自己未满十四周岁孩子的说法。

  “随手公益”志愿者、多次解救被拐儿童的老魏寻人网负责人魏继中结合多年的打拐经历认定,孩子应该被无条件归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买方必须无条件将孩子归还。”

  部门回应

  派出所民警:“该案是一桩民间买卖”

  11月20日,跟随黄溪口镇派出所办案民警,记者来到辰溪县黄溪口镇派出所,一位苏姓副所长告诉记者,今年三四月份,李悦曾到辰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后认为构不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随后辰溪县公安局接到检察院申诉才立案,随后又以“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为名撤销了案件。

  “在此次事件中,孩子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该案是一桩民间买卖。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卖自己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犯罪。这个事情公安机关管不了,只能找法院。”该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

  县公安局答复:中间人抱走孩子是“撮合好事”

  11月21日,记者、当事人和寻亲志愿者一行人再次来到辰溪县公安局。

  刚走到公安局门口,李悦“啪”的一声跪在了湿冷的水泥地上,连磕了三个头。大声呼喊着:“我要见孩子,我要见孩子,我的孩子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经过两个人的搀扶,李悦坐在了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在信访接待室,记者看到了一份关于该案件的答复材料。材料显示:张艳梅是在李悦想送养孩子和向宜发夫妇想抱养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将两人撮合做个好事,至于说送到上海并给孩子上户口,完全是害怕孩子的亲生父亲找麻烦,其中没有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地拐卖儿童行为,所以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依法撤销案件。关于孩子抱养纠纷问题,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看到这份材料,特别是将张的行为定性为“好事”,李悦几度情绪失控。(戴鹏 /CFP)

yanadi 发表于 2012-11-22 10:41

人贩子都该被判死刑失去孩子是父母终身的痛苦啊

乐乐 发表于 2012-11-22 10:56

操,人贩子都该株连九族。

mausreis 发表于 2012-11-22 11:20

该避孕时干吗去了。

irvine 发表于 2012-11-22 11:46

更夸张的是她所谓的男友,居然有8个孩子。这男的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中国的“法律”只对危及到共产党统治的时候才有用。至于老百姓的疾苦,没兴趣管。

砖头哥 发表于 2012-11-22 13:20

围观拉架的警察.....

shiroki 发表于 2012-11-22 16:07

俺觉得这女的的父母很可恨。 要不是他们搅和哪儿有这些事。
给大家讲个我认识的朋友的事。 一对夫妻在外地打拼, 女的回老家生了个第二个女儿(老大也是女儿)留给男的父母抚养,之后又出来工作。 老头自作主张偷偷地把小女孩送人了,原因么,估计就是农村人重男轻女闹的。。夫妻俩被瞒了很久。。后来也是各种找, 等找到小孩都小学毕业了。 唉,没办法,养父母和小孩在一起这么多年,比自家的感情深多了, 最后只得放弃。

cosimo 发表于 2012-11-22 20:30

shiroki 发表于 2012-11-22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俺觉得这女的的父母很可恨。 要不是他们搅和哪儿有这些事。
给大家讲个我认识的朋友的事。 一对夫妻在外地 ...

对! 认真追究起来,她父母也参与贩卖儿童了!

蓝海豚1019 发表于 2012-11-22 22:24

我觉得孩子的爸爸就是个混蛋,该拖去枪毙!这么大的事情凭什么全部都女人承担啊!

六辞 发表于 2012-11-23 00:55

我一个表姐不会生,村上有人知道她们不会生,就把女婴儿半夜放到她家门口。
就在一个村上,一直不认。现在女儿要结婚了,女婿条件还不错。这家人开始活动想把女儿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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