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0:56
sbwjy2002 发表于 2012-11-28 1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多活几天?希望奇迹出现?谁知道啊,先人的事,我老公这么说我也就这么一听然后一复述,真实性,可能性 ...
呃——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0:56
zhnde 发表于 2012-11-28 1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是,让死掉的组织别烂在脑子里,引起感染。
那直接流出身体不就行了么,流胃里就不怕胃感染?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1:00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2-11-28 1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照顾了也不一定就能继承到遗产,我公公就没能继承到他父母的遗产,全部给他的后妈捐给教堂了。。。她 ...
不是不能,而是也许你公公放弃了。你公公的母亲在过世时,你公公是有继承权的,他的Pflichtanteil他有权力要。之后他父亲过世,他同样有Pflichtanteil,但是他可以放弃这个权利。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1:11
sbwjy2002 发表于 2012-11-28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家奶奶估计没有你说的那么心胸狭隘,否则不能现在90了还那么硬朗。
可惜老公家里人丁不兴旺,当初她就 ...
心胸狭窄不狭窄的,跟能活到90岁没必然联系,而且在这件事上心胸狭窄,不等于在其他事情上也想不开。
两个60多岁的老人,不愿意搬家到Essen,放弃这个Vorsorgevollmacht的机会,让法庭把Betreuung的责任转给别人,那无论说什么愿意不愿意,现实中就没有实践。
所以,要想避免“肥水不流外人田”,还是自家承担Betreuung的责任,拿过Vollmacht比较好。老太太说实话还是挺幸运,虽然没有亲人照顾,但是有钱,有钱能买到年老时的支持和轻松快乐,也算不错。
zhnde
发表于 2012-11-28 11:1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直接流出身体不就行了么,流胃里就不怕胃感染?
流出身体得在脑袋上开洞,并且会暴露在空气中,更容易感染。胃可以消化坏死组织,它本身不会被感染。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1:20
sbwjy2002 发表于 2012-11-28 1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大家对她印象不好,倒不是因为她给自己搂钱了怎么样的,毕竟没有证据,就是有时觉得她这么花钱有点过 ...
很正常,老太太的Betreuer管理她的财产,老太太侄子说老太太要送那个名贵地毯,但老太太当初并无留据,所以无法执行,想要当然得买了,Betreuer凭什么决定馈赠呢?
花钱再过,无非就是买了辆新车,度假时自己家人也去了,去柏林时住的高级酒店,这样的,先不说Betreuer沾了没沾,就是沾了,能沾多少?
而且Betreuer乱花钱,亲属应该可以告吧,为什么不去要求调查,而猜测甚至断言对方以此侵吞财产?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2-11-28 11:2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不能,而是也许你公公放弃了。你公公的母亲在过世时,你公公是有继承权的,他的Pflichtanteil他有权力 ...
好像不是主动放弃的,这个说来就话长了。公公家虽然是普通人家,但很多亲戚都在二战中去世了,包括他的母亲,所以还是又不少遗产可以继承的,但他的父亲还活着,他那时也还小,没有理由要他爸把他妈妈的遗产给他。他父亲后来又娶了个老婆,没有孩子。他父亲一直说要把财产留给孙子的,但他比他后娶的去世得早两年,后妈是这样对公公说的,她又没有自己的孩子,这些东西以后还不都是他的,反正你又不等钱花。。。结果她去世后才知道东西都捐掉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1:22
sbwjy2002 发表于 2012-11-28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就两个侄子,都没收过任何好处,一万欧的礼物你是哪里看来得。
唯一落下点什么的就是我们家小姑子要了 ...
你以前的帖子里写的啊,“姑奶奶虽然对奶奶有偏见,但是她对孩子们很好,在加上自己的孩子英年早逝,就把所有的感情都分配给了3个侄子侄女,每次送给他们的礼物也都出手不菲,给别人的我不知道,给我老公一家的钱都是1万欧一万欧的geschenk,送给我小姑子一架钢琴,当然了我们家小姑子这个时候嘴也甜会哄人,也亏了她要的早,要不现在啥也要不到。”{:5_383:}
yuyingcao
发表于 2012-11-28 11:27
外国人的思想,没人理解,我们家还有个有钱的大姑姐,三处住宅,外家婆婆一处。出租。她婆婆只一个孩子,那就是大姑姐姐老公,大姑姐是大学老师。大姑姐夫是医生出身,早年自己单干,按摩院。不幸近50岁,唯一儿子车祸死亡。从那以后,大姑姐和娘家人聚会,吃饭都分开负账。其时,谁还少那顿饭钱呢? 不知他怎想的,那钱将来给社会吗?她亲妈,我婆婆都看不到她的钱。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11-28 11:28
sbwjy2002 发表于 2012-11-28 1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到是,如果不说,可能不会往那方面想,但是说了给子孙了,到时又不给了,确实让人心里挺不舒服的,不 ...
承担Betreuung的责任,确实会受累,也不一定能讨好,可是作子女的,如果因为受累就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那人老了确实很可怜。子女中如果没有一个想担这个责任的,最后被法庭判给其他人,可能这法院指定的Betreuer以后又会因为财产问题背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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