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丸 发表于 2012-12-21 19:15

这个人凭他写的SMS就说明没有文化,是个无赖。既然你已经找了律师,别说不付着300欧,建议你问问律师能不能告他诈骗阿?

wini 发表于 2012-12-21 19:28

糖丸 发表于 2012-12-21 18: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人凭他写的SMS就说明没有文化,是个无赖。既然你已经找了律师,别说不付着300欧,建议你问问律师能不能 ...

已经发了警告信,等着他歇斯底里的发作,有更多的证据一起告他。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12-22 14:38

j.janny007 发表于 2012-12-21 16: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都要交钱?我们经常程序走到要签合同的那天,突然告诉那些MARKLER我们不签了。只要不签合同,作为MARKLER ...

两人看房有商量的,估计他只想一个人过去看房,然后搞欺诈手段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12-22 14:41

假设有十个人看房,之后都不签合同,那他就能赚3000欧元,也就十个短暂的Termin,他他妈的也太好赚钱了!傻逼无赖德国人怎么那么多!

wave0518 发表于 2013-1-3 18:31

反正在德国不能随意签字,无论什么。先把材料拿回却,看仔细了再签。

wave0518 发表于 2013-1-3 22:38

反正在德国不能随意签字,无论什么。先把材料拿回却,看仔细了再签。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4 08:33


lz有始有终报导结果,赞一个

Herr XXXX siezahlen meine rechnung nicht und tauchen ab. ich melde sie gleich bei der schufa und bei creditreform. mein anwalt wird den vollstreckungstitel gegen sie erwirken.kosten zu ihren lasten. somit sind ihre bonitätauslüfte für die nächsten jahre sehr negative und kredite, handy-verträge und mietverträge unmöglich. ich werde ausserdem ihren arbeitgeber besuchen .ingo lux
familyestate immobilien

赤裸裸的威胁,也更证明了他的理亏。也查了相关法律条款,schufa不是什么人去都可以说别人欠我钱的。

话虽这么说,这中介自己不能干你说的事情,但是他们可以委托creditreform,剩下的事情就变得可能发生了,creditreform是个臭名昭著的讨债公司,跟它沾点边,能恶心死人。

lz好运,希望这事情到这里是真的结束了!万一没有,他们真的找creditreform耍流氓了,也一定要义正辞严拒绝,拒绝支付无理的所谓欠款,声明禁止他们向schufa提供信息,限期他们书面确认收到你的拒绝信,并停止骚扰,否则向他们的管理机关举报等等。。。然后世界太平了。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1-4 10:04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2-12-21 1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我就很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根据什么作出裁决~~~

需要事先解释才生效的条款最后一般都有一行字,旁边有个小框框,声明你明白了XXX所阐述的内容。只要这行字是正常大小(没有刻意小体或者隐藏在不容易看清的地方),签字的人有义务看明白。换句话说,就算你签字了以后别人帮你补勾的,也算你勾的,除非你能证明是伪造。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4 10:39

本帖最后由 heavenknows 于 2013-1-4 09:41 编辑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1-4 09:04
需要事先解释才生效的条款最后一般都有一行字,旁边有个小框框,声明你明白了XXX所阐述的内容。只要这行字是正常大小(没有刻意小体或者隐藏在不容易看清的地方),签字的人有义务看明白。换句话说,就算你签字了以后别人帮你补勾的,也算你勾的,除非你能证明是伪造。

我的意思是,抛开楼主这个问题,在我没法儿证明对方不对、而对方也没法儿证明TA自己对的情况下,怎么判?或者就用楼主这件事儿说,楼主没法儿证明中介没给他解释、而中介也没法儿证明TA给楼主解释了(这么表述不严谨),那么就按你回复的内样儿,依照目前似乎最有说服力的证物——楼主朋友签的“委托合同”来判定:楼主朋友签字了、并且内串声明签字人明白Blablabla的字体比如按照某某规则还算正常大小,那么签的这个内容无疑就是有效的(见注释),你是不是这个意思?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字体大小怎么认定了:够小就是中介欺诈,够大就是楼主朋友的疏忽~~~

注释:签的内容有效归有效,但中介能否提供出与这份委托有关的、必要的、具体的开销项目是另外一码事儿~~~

wini 发表于 2013-1-4 10:41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4 07: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有始有终报导结果,赞一个




我也希望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如果不幸被你说中了,被流氓缠上也是很麻烦的事情。不过他也就在圣诞前闹腾了一阵,估计想要赚个圣诞礼物的钱。一共也就300多欧的事情,他们委托crediterform公司也得不偿失,而且房子已经又出租出去了。希望希望就此了结了吧。

wini 发表于 2013-1-4 10:42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1-4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需要事先解释才生效的条款最后一般都有一行字,旁边有个小框框,声明你明白了XXX所阐述的内容。只要这行字 ...

额,他们家的表格旧版的是有个打钩的小框框,新版的,也就是我们填的,根本没这个小框框,直接就是签名就承认了。简直就是强盗啊。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1-4 10:43

wini 发表于 2013-1-4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他们家的表格旧版的是有个打钩的小框框,新版的,也就是我们填的,根本没这个小框框,直接就是签名就 ...

我也觉得这根本不合法。如果要付佣金,应该是事先签好服务合同,然后再带你去看房,哪有在看房的information list上要求这笔钱的,听着就觉得很操蛋。。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4 10:44

wini 发表于 2013-1-4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希望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如果不幸被你说中了,被流氓缠上也是很麻烦的事情。不过他也就在圣诞前闹腾了 ...

祝福~~~

wini 发表于 2013-1-4 10:45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4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是,抛开楼主这个问题,在我没法儿证明对方不对、而对方也没法儿证明TA自己对的情况下,怎么判 ...

真不希望走到这么复杂的一步。

但是据我所找的资料,即使签了协议,有时候法院也可以判无效的。反正柏林的法院有好几个案例,看房者都交了reservieren Geld了,最后不想签合同,最后也都判的是钱必须退还。反正就是没签成合同,就神马都不算,神马都不能收。

mirk 发表于 2013-1-4 17:08

hh2 发表于 2012-12-20 1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ms是lz有点欺人太甚,怎么反过来说别人?你亲笔签了字的轻飘飘一句一时疏忽轻轻带过,别人依法要你履行委托 ...

可是他那个合同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哪有看个房签个字不租房就得交300欧的事呢,道义上说不过去吧?

mirk 发表于 2013-1-4 17:18

本帖最后由 mirk 于 2013-1-4 16:29 编辑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1-4 07: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有始有终报导结果,赞一个




我上次电费没交,电信公司明确写着如果到时不交就会找creditreform;

我问德国人,我说我的租房押金的纠纷,我说这个公司会找 催款公司creditreform 来找我吗,她说不会,但是你那个电费不交的话肯定会并且催款公司一来就翻倍。

所以我想creditreform是不是只是针对政府层级的公司呢,小的租房公司没法找催款公司的。

mirk 发表于 2013-1-4 17:19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1-4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需要事先解释才生效的条款最后一般都有一行字,旁边有个小框框,声明你明白了XXX所阐述的内容。只要这行字 ...

“换句话说,就算你签字了以后别人帮你补勾的,也算你勾的,除非你能证明是伪造。”你这种说法真是可笑到家了,别在这里吓唬人了。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1-4 17:22

mirk 发表于 2013-1-4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换句话说,就算你签字了以后别人帮你补勾的,也算你勾的,除非你能证明是伪造。”你这种说法真是可笑到 ...

我吓唬谁了我?LZ的情况是压根儿没这行字。
你说话才好笑,你对我的反驳就是一句可笑到家了,你能说点有营养的话么?
看了你上一个回帖,不kun房子直接交钥匙走人。好吧,我们不是一类人。

limit 发表于 2013-1-4 18:36

本帖最后由 limit 于 2013-1-4 17:41 编辑

通过Makler租房,在看房子的时候都会填一个Mieterselbstauskunft的表格,一般填的信息有姓名,原住址,职业,收入等,这张表格的目的是,方便中介和房东选出满意的租客。我以前通过中介租房都是这程序。中介费只有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才付. 关于那个Bearbeitungsgebuehren,如果有10个人看过房,难道10个人都要付?那这个不叫中介叫强盗了。
显然楼主的那个中介的做法是一种欺诈恐吓行为(同样性质的诈骗行为也常见于网络,譬如当要访问某个网站时,会被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然后也是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写说要收费的,很多人都因为没看到那行字而给了信息,然后就会收到帐单)
楼主遇到的那个中介显然是在大家都熟悉的Mieterselbstauskunft的表格上,在大家疏于防备的情况下,最后加了条收费项目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LZ可以去当地的Verbraucherschutz付30欧元请求援助,如果是学生的话,应该学校也有法律援助的


limit 发表于 2013-1-4 18:54

可以告那个Makler欺诈,欺诈不成恐吓德语不是母语的外国人,而且行有行规的,那个300欧的收费是不存在的,俺通过中介租了那么次房子,从来就没听说过有这个费用

mxiaofei 发表于 2013-1-6 15:14

填表就得签合同,难道找的房子不满意也得租下来?或者他不给找房子只收这钱?
简直强盗条款!

jessicafang 发表于 2013-1-7 00:02

请问lz结果去哪里的律师那里咨询的?是Mieterverein的吗?
能不能说一下费用,谢谢!

wygglück 发表于 2013-1-7 00:18

去租客协会吧,律师发信给他们就可以了。这种事情德国发生很多了。

saleonline 发表于 2013-1-7 00:43

wini 发表于 2012-12-20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过了,必须先入会才能咨询。入会要交会费,而且不知道如果入了会,这发生在入会前的事他们还管不管。决 ...

lz, 想请教下,你这样咨询了律师产生大概多少费用?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3-1-7 13:08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wovermrg/__3.html

http://www.becker-info.homepage.t-online.de/Vortraege/Maklerrecht_bu.pdf
Seite 41 §10

wini 发表于 2013-1-7 13:15

saleonline 发表于 2013-1-6 2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 想请教下,你这样咨询了律师产生大概多少费用?

打电话预约termin的时候咨询一下,有的律师erste Beratung 是kostenlos的,有的要根据会谈时间,内容付账单,一般50欧到100欧不等,要看案件的难度,之后就是按照律师的价目单收费了。

大学Asta可以介绍收费便宜甚至免费的律师。去学校律师咨询询问。

wini 发表于 2013-1-7 13:16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3-1-7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wovermrg/__3.html

http://www.becker-info.homepage.t-online.de/V ...

终于把大侠盼来了。 {:5_335:}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房产中介公司欺人太甚,大家看看这个官司我们能打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