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_tint 发表于 2013-1-5 10:54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3-1-5 1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学法律的,以前上课的时候教授就提二审终审制度... 我给你百度了一下...
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 ...

那最高法院是干嘛的呢?

hh2 发表于 2013-1-5 10:55

lz不少地方用词不当,或理解错误,有的让人有疑问。

第三:控告我舅舅利用职权(因为当时过问了这个案件,帮忙送一些文件)

有职权者利用影响力干涉平级或下级的事情,才被叫做“过问”

吴川法院在得知上级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初查后,迫于压力,怕得罪检察院,立马撤销当年以物抵债的裁决。

比较难以想象如果那个裁决(是裁决还是判决呀)确实没问题,因为上级检查机构初查,就撤销十年前的决定。

当年这个案件的吴川法院负责人和执行人在最初并沒有提供不利于我舅舅的供词,后来不知道发生啥事,他们的供词也将矛头指向我舅舅。

供词是只能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证人作出的叫证词。

在我舅舅被抓进监狱以后,除了律师,所有的人都不准探监,我舅舅在监狱里呆了快一年

看守所不是监狱。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住看守所而不是监狱。

中国人的祖国是个和法律关系不大的国家。如果这案件确实有冤,对方肯定是通过关系搞定;要翻案,也只能通过关系搞定;或者直接pk,找人挖出对方见不得人的老底,胁迫对方让步。

李猫儿 发表于 2013-1-5 11:03

微博转发了、

hh2 发表于 2013-1-5 11:10

想起河北聂树斌案。死刑死了,然后真凶被抓了。主流媒体都报了,都报到最高法院了。怎么都该能平反了吧?

多少年过去了?http://baike.baidu.com/view/2649956.htm

还常有人说爱这样的国家,真不知道良心给什么吃了。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3-1-5 11:10

本帖最后由 刀切馒头 于 2013-1-5 11:20 编辑

tin_tint 发表于 2013-1-5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最高法院是干嘛的呢?

我前面说偏了,应该是对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应该是这样,我很久没有翻书了,就记得一些特定的案件的一审不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应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hh2 发表于 2013-1-5 11:14

tin_tint 发表于 2013-1-5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最高法院是干嘛的呢?

司法解释和死刑复核,都是只有最高院才能做的事。

留德老驴 发表于 2013-1-5 11:23

吓了我一跳,我还纳闷儿呢,原来不是在德国
在国内这种事儿太正常了,监狱里关着的那些,三分之二是冤案受害
这事即使将来申冤得直,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天价,吃了原告吃被告,肥了律师和公检法,
希望大家都为楼主和其亲人祈祷,如果有关系也给介绍一下,
至于依靠法律和民意,我看希望不大

ihen 发表于 2013-1-5 11:30

hh2 发表于 2013-1-5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不少地方用词不当,或理解错误,有的让人有疑问。




有职权者利用影响力干涉平级或下级的事情,才被叫做“过问”
不好意思,这里用词错误,就是当时因为是亲戚,所以当时做帮忙跑腿的活。


比较难以想象如果那个裁决(是裁决还是判决呀)确实没问题,因为上级检查机构初查,就撤销十年前的决定。

是的,我们也非常难想象,他们是因为怕惹祸上身。上级机关后来断定当年的以物抵债的裁决是合乎法规的。


供词是只能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证人作出的叫证词。

吴川法院当年的两个负责人也是嫌疑人,包括我舅舅在内是三个嫌疑人,现在他们两个人安然无罪,而我舅舅却要判刑两年。


看守所不是监狱。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住看守所而不是监狱。

这里是我的用词错误,我是法盲,以为铁窗后的都是监狱。

hh2 发表于 2013-1-5 11:36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3-1-5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前面说偏了,应该是对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提 ...

嘿嘿不止呢。都说,薄熙来案就将由最高院一审开庭,一审终审。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3-1-5 11:44

找中纪委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真人真事,被冤枉入狱,请帮顶和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