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tel 发表于 2013-1-20 23:46

诺 发表于 2013-1-20 23:43 这个就不清楚了.

还要有抵押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0 23:47

诺 发表于 2013-1-21 0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婚后买的房,如果他们没签什么婚前合同的,那么这房就是共同的了.
如果LZ离婚的,除非她能出示她付了65 ...

好像也不是这么简单吧,因为听说过有婚姻期间两人共同买房,但夫妻一方开公司后为了以防万一逃避债务,就让另一方作为唯一产权人的,这说明即使是婚后买的房,也不一定房子就必是共同的。

ipt 发表于 2013-1-20 23:47

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3-1-20 23: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随便问问而已,我们notar当时是问过我们比例怎么分配的,因为我家就是一半一半,所以也没太多牵扯。。。 ...

有中国LG的也去做notar,比认识的很多外嫁的LG都会未雨绸缪{:5_335:}{:5_335:}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0 23:4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21 0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楼主说她老公仅仅用GOOGLE翻译就这么快爬完了三十多层楼,我觉得楼主更像是萍聚的帖托

{:5_38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20 23:50

发表于 2013-1-20 23:51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0 23: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女人不会成为我朋友的,不喜欢这样的人。除非是TVB里那些苦大仇深的女主角,为了报仇,只好 ...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的,追求当然也不一样了,所以我对这些人不会有偏见的,如果能聊得来的,还是会交朋友的,而且这些人中,也不是全都是坏的,有些也是生活所逼而做这样选择的,因为人的出身和家庭是不能选择的,但成长后的人生却能自己选择的.

chantel 发表于 2013-1-20 23:5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20 23:50 我引用一句新闻版常见的话:“拿钱发帖死全家!!!”

我强调一下,死一户口本!

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3-1-20 23:5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20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游戏规则。。。哦,骚瑞啊,知道了,在婚斑说比例一定要拿统计报表的。。。发表于 2013-1-21 00:40
...

那现在不是在婚斑的对话么,所以我就写了婚斑,没其他意思啊,真晕,随便写点什么都能读出点意思。。。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0 23:53

本帖最后由 芝麻核桃 于 2013-1-20 23:55 编辑

诺 发表于 2013-1-20 2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的,追求当然也不一样了,所以我对这些人不会有偏见的,如果能聊得来的,还是会交朋友的 ...

利用男人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是生活态度问题,是人生自由的选择,我也不会偏见。但是如果利用别人达到目的后,再把别人一脚踢开,这个我绝对不敢苟同,这个是道德与品质的问题了。

chantel 发表于 2013-1-20 23:55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0 23:53 但是如果利用别人达到目的后,再把别人一脚踢开,我觉得这个我绝对不敢苟同,这个是道德与品质的问题了。

对这种人还是有多远我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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