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k 发表于 2013-1-21 01:03

晕,家庭主妇,拿公公遗产中公寓的房租,这钱还是属于你老公或者他家那边的呀,你老公工资和你付孩子的钱都是你老公的方面的,你怎么厚脸皮说成孩子所有开销你付啊。。。没见过说话这么理直气壮的,而且钱是老公方面的,还要分成你付我付,实在无法理解。

一个月300欧如果不影响家庭消费,老公也乐意付,不是多大的数字。如果你爸爸的财产,结果是你老公拿到手,部分钱付孩子开销,你老公还理直气壮说是自己付的,还要唧唧歪歪不给岳母300欧,因为他和岳母不和,你怎么想?再狠点,将来你老公财产分给你孩子,孩子的另一半掌握钱财,还唧唧歪歪不给你一点零花,因为不喜欢你,你怎么想?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1:11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0:42
一点不假!唉~~其实人和人相处就是这样。先抛开赡养公婆这些关于义务的话题,其实就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 ...

说的太好了,来,舔一个

xiaomeng 发表于 2013-1-21 01:21

根据德国的法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LZ本人没有权利分到遗产,那都是LZ老公的。你们的共同财产就是每月的3000欧元,他每月用自己的钱养他妈,和lZ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没有花夫妻共同财产。

LZ应该高兴才对,找到了个忠厚的老公。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25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太好了,来,舔一个

{:4_457:} 最近手紧,给点银子来得实在~~~

狼崽 发表于 2013-1-21 01:44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25
最近手紧,给点银子来得实在~~~

表要。。。

xiangtian 发表于 2013-1-21 01:47

小小投递员 发表于 2013-1-20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孝顺自己的母亲有啥问题吗?他母亲过得不好,不应该照顾?每个月才给300欧元很多吗?你母亲需要照顾,你老公 ...

+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1 02:03

你有这个资格反对你LG承担赡养他妈的义务吗?如果没有,那你焦虑就是自找的了。没有资格的事儿,想它作甚?

其实退一步想,你应该感谢你婆婆当年有个这样有身家的男朋友,生了俩孩子,你LG才有个能让他继承了遗产且买得起一个大Haus由你们住另有一个公寓可以让你拿房租的爸爸。你婆婆当年也许日子不好过,所以你LG上中学时一年四季就一双球鞋,但你现在却可以享他当年享不到的福。这份遗产不比你妈给你的2000欧多?

养也是人家儿子在尽自己义务,不是你,人家儿子毕竟也有工作也挣钱还有遗产,并没有吃喝靠你还拿你的钱去养他妈。你对她心寒,是你的事儿,凭什么不让人儿子给自己妈钱。对了,你也是当妈养孩子的人了,将心比心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1 02:09

湖水涟漪 发表于 2013-1-21 0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我当老公面当然是没反对了,但是她以前做的那些让我不舒服的事我想起来就不能释怀啊,老公的私房钱能存 ...

你说家里吃饭开销都是你在付,你的钱不也是你拿你LG所得遗产里公寓的房租嘛,要算得这么细,说来说去还是你LG的钱,你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

对了,看你题目,你真以为嫁了德国人这德国丈夫就不用为他自己父母出钱?那你还是早点有心理准备,你婆婆将来要进养老院的话,极有可能你LG也得出钱,这还不是全看个人意愿,是德国法律规定。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3-1-21 02:20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1-21 0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想法是,夫妻之间应该做好沟通,有商有量,双方应该共同的心甘情愿的去干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非要 ...

这事儿她LG自作主张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对的,自己的妈妈,LP再有什么芥蒂或心不甘情不愿,难道就不养了?又不是拿LP的钱去养自己的妈。男人跟女人结婚了,可不是卖身给女人了,要讲道理的话,双方都应该讲道理,什么“你的都是我的”,女人嘴上说说可以,可千万别当成真理了。

JJMMS 发表于 2013-1-21 02:21

自己一分不挣,德国的事狗屁不通也就罢了,居然连中国的礼义廉耻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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