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3-1-29 21:59

采个屁的证,算你是学生中的战斗机,一个月奶粉能赚个几千欧元,取毛证啊,几千欧元也就够那几个调查员的工资钱,谁为了你那一个月几千欧元的利润把这事情提升到外交的高度,还要寻求中国的帮助?
再说了,像德国这种以出口生存的国家,巴不得中国人多买点自己的奶粉,也算提高了自己的出口。

lidlmi 发表于 2013-1-29 22:16

既然觉得学生代购没事,大家一起开始代购呗,有啥好问的。

反正抓着算倒霉也不冤枉,没抓着继续偷着乐继续干。

心痒痒 发表于 2013-1-29 22:47

菲瞳 发表于 2013-1-29 18: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生有正当收入。。。怎么这么矛盾啊,楼主到底是学生还是工作了的啊,要不正当收入指的每年打3个月工,还是 ...

lz不是学生了{:5_338:}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1-29 23:01

去年帮国内同事带奶粉,跑了四家店,其中三家被我扫空了

mymy365 发表于 2013-1-29 23:18

lidlmi 发表于 2013-1-29 2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觉得学生代购没事,大家一起开始代购呗,有啥好问的。

反正抓着算倒霉也不冤枉,没抓着继续偷着乐继 ...

这个帖子讨论的就是关于 抓 问题,关于抓的名不正言不顺,也抓不着的问题。所以既不存在抓着,更不存在什么倒霉,什么冤不冤。
那些代购早就考虑过这方面东西了,拿德国法律说事,只能是自欺欺人,压根吓唬不了代购的。
如果真想让代购的害怕,不如多说说空姐做代购被抓的问题。

horse 发表于 2013-1-29 23:22

学生在德国购买,寄回国,国内另外有人负责销售,收入不汇到德国帐户上,汇到中国的户头,这么操作有什么漏洞吗?

yanyanqq 发表于 2013-1-29 23:38

mymy365 发表于 2013-1-29 2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哪还有汇入的啊。。。家里亲戚多几个人的名义多开几个银联卡,这边Sparkasse轻松体现,提的是现金,拿 ...

这样提现德国银行不会有记录吗?

Marcofung 发表于 2013-1-29 23:52

明天就把这帖子的信息翻译给德国媒体看,为这边的宝宝争取点最后的福利吧。

myj910806 发表于 2013-1-30 08:26

就算你卖奶粉,他又能怎么查你。

lnchris 发表于 2013-1-30 09:28

Marcofung 发表于 2013-1-29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天就把这帖子的信息翻译给德国媒体看,为这边的宝宝争取点最后的福利吧。

{:5_317:}

lnchris 发表于 2013-1-30 09:28

本帖最后由 lnchris 于 2013-1-30 08:32 编辑

Marcofung 发表于 2013-1-29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天就把这帖子的信息翻译给德国媒体看,为这边的宝宝争取点最后的福利吧。

{:5_317:}这话说的,好没意思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45

mymy365 发表于 2013-1-29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甭说了,包括上面那些恐吓的,人家说的很对,你的签证的意义是说明你不许在德国/欧盟从事商业行为,那些搞 ...

怎么可能一切交易行为都在中国发生呢?倒卖分2个阶段阿,进货和出货,进货是在德国进行的吧? 那怎么叫一切交易都在中国进行呢?而且不管你怎么绕,最后盈利所得也是又回到德国作为留学生的生活费不是? 你要说德国和银联不合作抓不到你小辫子,那是执行上的问题,但法理上留学生代购的确违反居留目的,可以被遣送。

yuyingcao 发表于 2013-1-30 10:51

{:3_248:}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10:56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可能一切交易行为都在中国发生呢?倒卖分2个阶段阿,进货和出货,进货是在德国进行的吧? 那怎么叫一 ...

合作也抓不到辫子,法理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你在德国境内本来就是没有商业行为。
你家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委托你在德国买个锅,算不算商业行为?
那国内一个厂委托你给物色个买个车床,算不算商业行为?
你在德国帮国内杂志社写篇稿子,算不算?
你在德国帮国内开发个软件,算不算?

还有,你不要按照那些外嫁的思维来考虑,为什么盈利所得一定要回到德国。留学生的生活费自然可以由父母给,他代购挣了无论是50万还是500万,难道一定非要回到德国弄成欧元才叫钱?这些钱完全可以在国内买房付按揭,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留学生就算偷税漏税也是中国海关和中国税务的问题,跟德国一点都不沾边,别说什么在德国长期居住所以一切全球收入都要在德国纳税。。。这不是美国

simonelu 发表于 2013-1-30 11:02

随便聊聊吧。那你就跟他坎两下呗。

steinhause 发表于 2013-1-30 11:06

林子大了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1:08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作也抓不到辫子,法理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你在德国境内本来就是没有商业行为。
你家七大姑八大姨的, ...

1。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理论上都算, 你给亲戚带东西还赢利的么? 给杂志投稿这种你随便写的突然有一篇别人要了给你点小稿费,那当然不算,但是你作为常驻编辑什么就不行。

2。我没用外嫁的思维思考问题,我是以商业的思维来考虑,你本金买成奶粉寄回国,但是卖的钱不流回德国,那你下次拿什么买奶粉? 父母赠予? 那只能说你钻了空子洗了把钱而已,你不过是把你的赢利所得以父母的名义汇过来而已

3。 交税问题, 德国不是美国,不用全球交税, 但是! 德国税法规定,你每年一半时间在哪呆着,就跟哪交税, 德国外派回国的人是在国内交税的,所以理论上你是该为你的赢利在德国交税,只要你人长期呆在德国, 另外,德国的所有福利都是跟收入挂钩的,你有收入,就得交社会保险,这部分的钱代购也没交吧?你还觉得合法么?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1:12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作也抓不到辫子,法理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你在德国境内本来就是没有商业行为。
你家七大姑八大姨的, ...

商业(Commerce),是一种有组织的提供顾客所需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行为。

一般認為商業行為成立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以營利為目的
發生交易行為
出於雙方自願
符合法律規範

kidkudo 发表于 2013-1-30 11:20

学生是不能做生意的,是法律规定的


自己在ebay上买卖都要交税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11:22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理论上都算, 你给亲戚带东西还赢利的么? 给杂志投稿这种你随便写的突然有一篇 ...

你说的是完全从理论上推,而我所的是从实际出发,理论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
比如说,我七大姑八大姨开个淘宝店,我管她挣多少钱,我乐意帮她买奶粉,我管她是拿去自己喝还是出售,这和我没关系,她挣多少钱我也不关心。然后,她家其他人愿意给我个100W的大红包,作为亲戚,她愿意送钱,我为啥不能接受呢。
别说留学生代购了,比这大得多的商业政治贿赂,人家一样绕过法律,玩得转。像人家徐明给薄瓜瓜的奖学金,那是玩得不好的,被翻出来了而已。除了贿赂,洗钱也有洗得好的洗得不好的。那些大case都不能摸得清,还拿代购奶粉这种小case说啥。

Hitzfeld 发表于 2013-1-30 11:23

ebay卖些自己的旧东西不要交税啊,倒是ebay收点手续费,买东西更不要交了啊

kidkudo 发表于 2013-1-30 11:27

本帖最后由 kidkudo 于 2013-1-30 10:30 编辑

Hitzfeld 发表于 2013-1-30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bay卖些自己的旧东西不要交税啊,倒是ebay收点手续费,买东西更不要交了啊

手续费里其实含有税的,这部分向FA报

如果个人频繁交易,而且是卖新的东西,ebay帐户被fa跟踪

这就是为什么私人卖家和商户卖家要在ebay不同注册。

买东西当然不管了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11:29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商业(Commerce),是一种有组织的提供顾客所需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行为。

一般認為商業行為成立的條件 ...

你如果喜欢深究,那我只想提出一个问题,外国公司在德国开设的办事处,不可以从事具体的经营,但是同样可以派遣员工完成许多其他各种服务。
办事处如果派遣员工,自然会需要支付工资,但仅仅是工资,那么多中资机构外派的,没听说把奖金和过节福利都打到德国帐上的。

Hitzfeld 发表于 2013-1-30 11:32

那是ebay报税的问题了,而且这只是对卖家,如果不通过ebay不就不用这个手续费了

topd 发表于 2013-1-30 11:33

kidkudo 发表于 2013-1-30 11:37

Hitzfeld 发表于 2013-1-30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ebay报税的问题了,而且这只是对卖家,如果不通过ebay不就不用这个手续费了

是的
新东西鼓励你做gewerblicher VK,这样报税对ebay方便,但是如果私人以盈利为目的卖新东西,这样会扰乱市场

我一个哥们当时就从outlet进货然后在ebay上卖新衣服啥的,量还不小,就私人而言,他已经超过限额了

二手这个东西价值不好衡量,所以私人买卖没有问题

ebay本身就是平台,所以卖家手续费间接也给fa报税了

Hitzfeld 发表于 2013-1-30 11:40

kidkudo 发表于 2013-1-30 1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
新东西鼓励你做gewerblicher VK,这样报税对ebay方便,但是如果私人以盈利为目的卖新东西,这样会扰 ...

代购奶粉肯定从淘宝交易,德国法律管不到在中国土地上发生的交易行为吧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11:43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商业(Commerce),是一种有组织的提供顾客所需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行为。

一般認為商業行為成立的條件 ...

好吧,我们换个角度,好好的说:
留学生国内开了一家公司,这个公司/法人在淘宝开了一个店,然后委托在德国的这个留学生负责帮助进货,按照中国的标准发给每月1000元的工资。
顾客买奶粉,是向这个淘宝店购买,是和一个中国公司的交易行为,和这个留学生没有关系,所以留学生没有在德国经营行为,无需向德国政府纳税。
留学生只是受雇于这个法人,只不过巧了,法人代表也是这个留学生,所以在实际中会有更多的手段避免这种”巧合“发生。
你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问题么?

Casole 发表于 2013-1-30 11:44

确实,卖奶粉属商业活动吧,要从事商业活动至少要有Gebwerbschein吧,学生签证只允许每年90天工,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所以属于犯法。

Hitzfeld 发表于 2013-1-30 11:46

Casole 发表于 2013-1-30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卖奶粉属商业活动吧,要从事商业活动至少要有Gebwerbschein吧,学生签证只允许每年90天工,不能从事商 ...

卖奶粉行为在中国,卖奶粉的所得也在中国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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