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38414
发表于 2013-2-14 14:09
rainpolar 发表于 2013-2-14 13: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干嘛提示我去看那小三的照片,瞎了我的眼啊,凤姐和她一比算美女了
那简直是 恶心到家啦!!
唐心宝贝
发表于 2013-2-14 14:36
法院太恶心了!生生让骨肉分离, 啥叫不能判给一个人。 孩子都不是人, 没有被优先考虑。是个物件!
rainpolar
发表于 2013-2-14 14:38
最最鄙视乘老婆怀孕就搞三搞四的男人,何况孩子才出生就闹婚变。不幸福生什么孩子
ananbear
发表于 2013-2-14 14:48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2-14 1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男的越要就更不应该给了。凭啥好处都让你占了啊!婚可以离,钱和孩子一样都不能带走!
你这个想法应该是在德国的妈妈的正常想法。正因为我们在德国,我们才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是在中国,行不通的。钱你首先是拿不到的,孩子也不一定都能得到。
提拉米不酥
发表于 2013-2-14 14:52
整个帖子追了一上午!
整体看来原配确实比较懦弱了一点,但是具体原配是什么样的情境现在也不可知了……她lg让她把原来的帖子都删掉了
有几点想说的:
1,孩子是吴某人的爸爸妈妈一定要留下的,说是怕三将来生不出男孩留一个做保,我猜测原配自己确实也是没能力照顾两个孩子1个5岁一个才不到1岁,她都没法去上班。而且刚刚生完孩子,就发现LG有这事儿,原配心里肯定要多凉有多凉啊……可能一时做出的决定,别人还是无法体会当时的心情的。可能江浙女子太温婉了……
2,净身出户说法,吴某只给了房子而已,其它的存款在离婚前已经转移掉了,HW的股权也是在他自己手里。
3,从贱三后来发表各种真爱言论中看出,之前原配是阻止过她lg帮贱三的各种行为的,只是阻止的不够彻底加上贱三太无敌加上他们华为的工作环境造就了两人进一步发展的各种机会。
总之这个母子分离的结局,妈妈要附上责任但是也不要一味指责这个妈妈吧,她都是2个孩子的妈了,怎么会不懂得那些道理?
腹黑一下……也许她还在产后抑郁期里面,也许她真的不喜欢这个老二,毕竟是她各种痛苦交汇的时候……
提拉米不酥
发表于 2013-2-14 14:54
另外那个帖子里面的照片根本不是三的照片各位……别再黑人家了……那个是非诚勿扰里面一个女嘉宾的照片
yanadi
发表于 2013-2-14 14:5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2-14 1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被三的女人也不是常人,脑子也有问题的。凭什么把自己亲孩子送给另一个算是敌人的女人?自私的 ...
保不准孩子还要被挨打真是老公给人睡了还送个孩儿给人打 这干的什么事啊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2-14 15:27
拍这个妈妈是因为大家觉得她太懦弱了。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我从来都信奉一句话,你对我好,我对你只会比你对我好还要好,你对我不好,我对你也会比你对我不好还要不好。哈哈,是不是有点绕口啊。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2-14 15:38
看了小三的信,我顿时笑岔气了,这女博士,智商也太低了吧。开始还不承认自己小三,这信一写不就自动承认了啊。真是个S B呀。当初你们有情,谁让你俩不捅破的,别管人家因为什么,人家结婚了,你就没有权利再找你的“爱”,找了就是“小三”懂不?还以为自己先来先到就不是三儿了呢。
乐乐
发表于 2013-2-14 16:01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2-14 15: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拍这个妈妈是因为大家觉得她太懦弱了。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我从来都信奉一句话,你对我好,我对你只会比你 ...
要么说老祖宗的话真是真理呢,你这个古人早就说过了,叫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