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pingju2011
发表于 2013-3-21 21:40
kkk
那一年冬天
发表于 2013-3-21 22:14
kk
phoenix-2012
发表于 2013-3-22 00:15
又要回复, 真没意思
尚盈盈
发表于 2013-3-23 00:26
{:5_323:}
happysteine
发表于 2013-3-23 18:33
如果从法律条文来看,蓝卡确实跟18.2一样是属于有期限的工作居留(4年),是没有资格申请儿童金,但是楼主有无期限工作合同,也就是说之后换成无期限工作居留的可能性很大,也许可从从这一点来跟Familienkasse申述,让他们通融一下。
即使现在申述不成功, 儿童金是可以补申请过去4年的(rückwirkend beantragen)。 所以楼主不需要太着急,换了无期限居留后,还是可以补回这4年的钱。这一点也可以咨询一下你的Familiekasse.
changsheng230
发表于 2013-3-23 19:58
happysteine 发表于 2013-3-23 18: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从法律条文来看,蓝卡确实跟18.2一样是属于有期限的工作居留(4年),是没有资格申请儿童金,但是楼主有 ...
你的回复非常有用,感谢!把有才给的申诉材料模版请德国朋友修改了一下,已经递交上去半个多月了,还在等最后结果。
nicuocuo
发表于 2013-3-23 19:59
hao
harebaby
发表于 2013-5-21 14:32
{:5_312:}
小财主
发表于 2013-5-21 21:30
学习一下
畫畫
发表于 2013-5-28 11:35
{:5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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