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姐 发表于 2013-2-26 17:19

对,坦白,并希望从宽处理。
在德国2口子约定欺骗警察,被证人驳回,会损坏炎黄子孙形象吗?

Cel 发表于 2013-2-26 17:22

撞到别的车没感觉的吗?当时为啥不报警让保险解决不啥事都没有。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2-26 17:30

自作孽不可活。
撞了跑什么....

砖头哥帮你吧,给砖头哥5000块,砖头哥帮你顶了。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2-26 17:32

肇事逃逸可比延长试用期严重得多。

chocomoo 发表于 2013-2-26 17:32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zarazjy 发表于 2013-2-26 17:39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2-26 16: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到底是知道还不知道呢

如果你下车查看对方车辆了,被人看见了,那就是构成肇事逃逸了


真的不知道啊!

zarazjy 发表于 2013-2-26 17:39

klsharp 发表于 2013-2-26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这种事情警察要上门找的,寄信让你自己去估计事情不大,停车场没注意碰了一下你自己也不知道,去警察局 ...

好的,谢谢啊!

zarazjy 发表于 2013-2-26 17:40

anjanette 发表于 2013-2-26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属实的肇事逃逸的话,不只是试用期延长的问题。还要罚款,扣分,上补习班,还有fahrverbot的可能。 ...

真的不知道,但就是不知道能说的清吗,还是要找律师!

zarazjy 发表于 2013-2-26 17:41

adrenalin 发表于 2013-2-26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你还是算了吧,侥幸心理要不得
当时不就是心存侥幸,以为没人看到,现在被警察ermitteln了
现在还不 ...

嗯,好的,哎!

zarazjy 发表于 2013-2-26 17:41

jimmixi 发表于 2013-2-26 17: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别连累老公了,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报案的证人认定是个亚洲女子,你老公去了还要罪加一等:欺骗!害人 ...

谢谢,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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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警察局来的信,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