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ramon1984 发表于 2013-2-27 08:13

4月1号起北京施行食品新规,网售奶粉被禁

本帖最后由 voramon1984 于 2013-2-27 09:26 编辑

最近北京海关好严,寄去2个20kg的包裹,一个是个人衣服和书没被征税,另外一个有3双Sioux的鞋、3把双立人的刀、给亲戚吃的DM买的保健品、10个手霜,1个Tefal锅和十几本书。书没收税,其他都被税了,说是什么单单鞋就超过1000块钱。让把账单给海关征税,否则退运。还说什么手霜自己用不了10个,说送亲戚的,人说送七大姑八大姨都不行,只能自用的。按或妆品征了50%的税,不过还好本来都没多少钱,只是去海关麻烦。

以下摘自昨天的北京晚报

网店拟禁售散装食品和奶粉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5个配套文件公开征集意见
  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网店不得销售散装食品。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即日起,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范《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等共5个配套文件,通过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按照《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在本市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期限为3年。

  经营项目则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尤其是散装熟食,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而对网店、邮政、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经营,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
  记者同时发现,无店铺经营项目核定只有预包装食品,没有“乳制品”销售一项,这也意味着今后网店也将被禁止销售奶粉。“网购奶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不利于监管”,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指出,特别是一些“海外代购”婴幼儿奶粉在可追溯性方面都较难控制。
  市工商局表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一旦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进行违法惩戒公示,通过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向公众明示该食品经营者名称、违法事项和行政处理决定等内容,接受监督。
  亮点1
  现场制售项目须提交设计图纸
  超市里制作大饼馒头、凉拌菜、糕点、豆制品等现场制售的经营者,同样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后方能经营。《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规定,商场超市内经营食品现场制售的区域,不得超过食品销售区域总面积的10%。便利店可从事即食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加热,而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
  从事现场制售项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食品流通许可审批部门提交经营场所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待设计图纸审查通过并结束施工后提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一经核准,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熟食卤味、糕点、豆制品的制作场所和设施,均有准入要求。
  究竟哪些食品允许现场制售?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要求标明现场制售的品种,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未标明的不得销售。而且现场制售的食品原料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进货日期等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以往出租柜台出现问题,商场超市往往推责。而此次意见稿提到,承租商场、超市场地柜台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出租方要书面承诺对承租方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统一管理,对食品安全负责,并由出租方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亮点2
  无店铺禁卖散装食品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对无店铺销售的许可监管。《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中明确提出:“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征求意见稿对无店铺销售进行了界定,是指经营者不通过店铺,而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进行食品销售的业态。无店铺销售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项目核定是预包装食品。
  根据意见稿要求,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身份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
  利用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申请零售食品的经营者,申请时应提交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编号等身份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的公示方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申请零售食品的经营者,申请时除了提供上述信息,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放置地点。
  追问
  什么是散装食品?
  市工商局解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除此之外的都算散装食品。
  通俗意义上说,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是那些没有进行包装即进行零售的食品。
  为什么网店不让卖散装食品?
  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对此解释说,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是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对网上散装食品提出了禁止性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因其经营特殊性,在食品卫生、可追溯性等方面都存在风险,一直被认为是食品监管的难点。
  网店:
  “散装”食品卖得挺火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热衷在网上淘买食品,其中不少是散装食品。记者昨日登录淘宝网,以“散装食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17000多个相关产品,热门品类有饼干、锅巴、巧克力、糖果、坚果等。
  一种“散装”台湾休闲零食宏亚蜜兰诺77松塔,近30天售出7846件。在这家网上“食品商城”,销售的小食品还有牛肉粒、芒果干、纸皮核桃、和田枣、鱿鱼丝等,多数信息显示是散装。
  在一家主要销售糖果的网店里,仅“散装”大白兔奶糖最近一个月就有2847笔成交记录。在商品介绍里,卖家明确告知“我们是按斤两称重的哦!”在另一家“特产美食城”,散装麻辣锅巴也是按斤两销售,标注着250克5斤。
  据了解,价格便宜、品种丰富,是许多消费者网购食品的原因,但对于散装食品更多是担心包装破损和分量不足。一些买家评价显示,包装问题是网购散装食品的主要风险之一。尽管卖家基本都承诺会尽可能保证包装完整,但也承认运输过程中难保万无一失。
  不过记者发现,一些网店店主自称的“散装”食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规定的散装食品。此次拟被禁止的散装食品主要是指无包装的“裸装”食品,比如散装熟食、散装饼干锅巴等等。因此有关部门也提醒食品经营者,在标注方面应尽量准确。
  本报记者 杨滨

irvine 发表于 2013-2-27 08:50

好了,三鹿终于成功围剿洋奶粉,大家可以安心吃三鹿了。

omegasunshine 发表于 2013-2-27 08:51

你那么多东西肯定被税

ymh 发表于 2013-2-27 09:17

税收是保护本国产业的,德国人不一样要收你从国内寄东西的税款吗?

irvine 发表于 2013-2-27 11:12

ymh 发表于 2013-2-27 09: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税收是保护本国产业的,德国人不一样要收你从国内寄东西的税款吗?

你应该说清楚,这是保护本国毒奶粉产业。

stkreuz 发表于 2013-2-27 11:28

irvine 发表于 2013-2-27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应该说清楚,这是保护本国毒奶粉产业。

Hipp之类国内不也有吗,国家要求的是正规途径,如果给代购上同样的税,肯定没人干代购了。
代购挣得利润就是国家税收。

禁了好,也省的国外废话中国人买奶粉的事。

irvine 发表于 2013-2-27 11:45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3-2-27 11:47 编辑

stkreuz 发表于 2013-2-27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ipp之类国内不也有吗,国家要求的是正规途径,如果给代购上同样的税,肯定没人干代购了。
代购挣得利润 ...

大部分学生确实在逃税,但这部分只是代购大军里面的小虾米。大的代购商都是正经注册的有公司的。

那些淘宝月销量几十万包的代购商,通过海运回去销售的不可能不缴税的。他们肯定不可能完全无懈可击,但是大部分手续他们还是有的。这些代购的价格大概是喜宝官网的一半。

喜宝在德国不到8欧一包,在国内买300多人民币。除掉运费关税营业税什么的,8欧的奶粉还是怎么都卖不到3百多。你要走过集装箱就知道海运的成本非常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中国政府目前对进口奶粉征收的税率也不过区区10%。官网奶粉的利润率估计能和毒品相提并论了。

我只能说做中国人真可怜。人均收入两三千人民币的国家,原价8欧的800g的进口奶粉可以卖到3百多。

ancho 发表于 2013-2-27 11:48

保健品也按化妆品征税了??那单独一口锅呢?海关真是不肯让人省心阿。。

以为你在哪里 发表于 2013-2-27 11:52

irvine 发表于 2013-2-27 11:45
大部分学生确实在逃税,但这部分只是代购大军里面的小虾米。大的代购商都是正经注册的有公司的。

那 ...

走海运好像也只能从香港那边走,然后再从那进入内地,这种方法其实也是走私偷漏税的方法呢…我们这些小打小闹的代购,真心不知道淘宝上那些月售上千的怎么操作的

以为你在哪里 发表于 2013-2-27 11:56

stkreuz 发表于 2013-2-27 11:28
Hipp之类国内不也有吗,国家要求的是正规途径,如果给代购上同样的税,肯定没人干代购了。
代购挣得利润 ...

怎么没上税,我们寄东西回去都有报税单,海关收得可开心了呢。国家税收还真不用你我操心,有见过哪个国家对毒奶粉睁支眼闭支眼,却对国外好的奶粉征那么重的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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