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偷车自首,孩子被掐死活埋,我不能理解,就为了一辆车?
我不能原谅,难过。回顾整个事件,这父母到底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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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不能说是为了一辆车,而是犯罪后的心理所致。
就像小偷被人发现后急于逃脱可能会杀害当事人。都是失去理智时候的行为! 死刑就是为丫准备的。。。。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3-3-5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说是为了一辆车,而是犯罪后的心理所致。
就像小偷被人发现后急于逃脱可能会杀害当事人。都是失去理智 ...
无论什么借口,我都觉得我原谅不了。很难过。 难过,唉! 新的天空 发表于 2013-3-5 14: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论什么借口,我都觉得我原谅不了。很难过。
犯罪心理不是借口
不需要原谅
只需要制裁!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3-3-5 15: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犯罪心理不是借口
不需要原谅
只需要制裁!
天涯在讨论,废除死刑和这件案例的关系,我一直在摇摆,看来我真不是和思考深点的东西。。。
天哪。。。那怕是扔到路边也没这么没人性啊!!! 天啊,我当时看那找娃的新闻还说,孩子那么小,得喂奶啊,结果却这样。。。
我也不能理解。偷了车,半路发现有个孩子,就算随便扔谁家门口都行啊!车你继续开走就是了!孩子又不认得你!又不会报警!就为了辆车,最后车也弃了,孩子也下毒手了,最最后自己还自首了!什么逻辑!理解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