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ttxs
发表于 2013-3-15 19:01
被人丢弃的自行车家具什么的,如果旧主人没有指名送给谁,而是丢在街上,那么这些物品是属于STADT的,你拆自行车部件或者搬走家具,如果没人报警揭发你,那是幸运,万一碰到一个闲的蛋疼的人报警了,那够你吃一壶了,你的下一个帖子就应该是求助帖了。。。
qqttxs
发表于 2013-3-15 19:02
莫以恶小而为之
yahama
发表于 2013-3-15 23:58
低等屌丝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3-3-17 09:42
楼主是怎么界定这自行车是没人要的?
ingwer
发表于 2013-3-17 10:06
yahama 发表于 2013-3-15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低等屌丝
{:5_312:}{:5_319:}
TONGLING
发表于 2013-3-19 11:57
liyukun 发表于 2013-3-15 17: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它占用公共资源,也是不道德的啊,我想为民除害,利己利人
行动吧,支持你!回头跟你推荐个好律师,不过应该比买个新自行车的费用要高哦··
大花猫
发表于 2013-3-19 12:36
人穷志短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3-3-19 13:13
我觉得要是车主明确写了这个车他不要了,就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