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18:57

酸牛奶 发表于 2013-3-17 1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总觉得 很悲哀,不是去反抗不合理的政策,而是去对付政策。虽然俺也不知道咋反抗

其实也算不上多不合理。
国外二手房交易,差价要交的税也是很重的。

在中国不过好多种类的税以前一直没有,现在慢慢都完善了。
中国现在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呢。看着把,等遗产税提到日程上来,还有好多人要折腾呢。

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19:08

lnchris 发表于 2013-3-17 14: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想讨论的太深。我就是觉得一个简单的事情,被他老公第一次的疏忽搞的复杂和搞笑了。她自己都哭笑不得。 ...

其实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可以说他们两个彼此信任。
要是相互防着的,哪里敢搞什么假离婚,还把房产归在某个人名下,再结婚就是对方的婚前财产了。

只不过两个人实在是太粗心了,既然是避税和避开限购,好歹之前应该考虑详细,一次搞定。

lnchris 发表于 2013-3-17 19:16

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1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可以说他们两个彼此信任。
要是相互防着的,哪里敢搞什么假离婚,还把房产归在某 ...

唉,她老公这个人啊,怎么说呢。。。总是做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比如他英语很差,考四级的时候,他会很认真的做一边所有选择题,然后在涂答题卡的时候,去掉自己认为对的选项,在剩下的三个里面,随便填一个,然后人家的四级就华丽丽的通过了。。。

Wasserlilie 发表于 2013-3-17 19:18

都已经是为了买二套房离婚了,怎么会连财产分给谁都不提前商量清楚?
这也算件大事了,办得这么随意,真挺匪夷所思的。

lnchris 发表于 2013-3-17 19:30

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18: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也算不上多不合理。
国外二手房交易,差价要交的税也是很重的。



我觉得这项政策很不合理
首先,二手房交20%的差价税还是盈利税的。但是这个差价怎么定呢?比如说出售当初的单位分的房子,或者是经济适用房,那差价可不是一点半点的。具体这个差价由谁定呢?
其次,我觉得二套房110%的贷款利率在国内不那么合理。毕竟像我同学这种,买了二套,再卖一套的,不在少数。还有很多给子女准备婚房,但是又对孩子另一半不放心,房子写自己名字的家长。。。

反正我觉得很多政策,到了国内就变得奇怪。

cluey 发表于 2013-3-17 19:42

我怎么记得国内离婚,3个月内不得结婚的。难道现在没这个规定了?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3-3-17 19:50

lnchris 发表于 2013-3-17 1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项政策很不合理
首先,二手房交20%的差价税还是盈利税的。但是这个差价怎么定呢?比如说出售当初 ...

不奇怪,最终结果,肥了zf,瘦了百姓,古时还流行个开仓赈灾,现在国粮是别想了,zf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让老百姓少吃点呗,多的全奉献给国家

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20:00

lnchris 发表于 2013-3-17 1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项政策很不合理
首先,二手房交20%的差价税还是盈利税的。但是这个差价怎么定呢?比如说出售当初 ...

我说的合理,是指国内这个税收和国外比较而言,不能说不合理。

比如这个差价税,这个在国外买卖房产也是一样要缴纳的。除了这个,国外房产买卖以及房产持有,要交的各种税赋恐怕比起中国只多不少。

当然对于持有资产的人来说,很多赋税都是不合理的。比如遗产税,凭什么父母辛苦挣的钱,政府要拿去40%甚至更多呢?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哪怕是外国的政府,他的目的是保持贫富差距不太大,社会稳定,所以这种税收,只可能是对某个人群合理,不可能对所有人群都合理的。

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20:10

二手房差价税,真的要实行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你说的单位分房时代,当初买房的时候恐怕还都没有联网,很多信息都查不到,要定差价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至于二套房的利率,应该是属于限购政策的一种吧。其实所谓限购,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暂时调控手段,不可能一直限购下去,最终还是要靠市场经济自己调节的。

国内最后也会像国外一样,提高房产买卖和持有的成本,大部分人保有一套房都很吃力,自然不会再去考虑二套。像德国父母,有几个有钱给子女准备婚房的?自己的房子都还没供完呢。买不起,自然就不折腾了。

lnchris 发表于 2013-3-17 20:36

theseus 发表于 2013-3-17 2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二手房差价税,真的要实行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你说的单位分房时代,当初买房的时候恐怕还都没有联网 ...

不知道国内实行起来会是怎样的了。我觉得像你说的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不太容易啊,毕竟不管世纪如何,政策上,土地不是人民的,对房子的所有权也只有70年。

至于说不给子女准备房子,着更多是观念的问题,要改变,更需要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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