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DHL代理卖的包裹单发货人可以写自己的名字,有的则须写他们公司的名字?
这两者有什么本质区别吗?没区别。
这类包裹单,无论发件人栏写的是什么,在DHL系统里,都被认成是那个出单的分销商的地址,一旦索赔起来,即使在打印的包裹上写的是私人地址,也一样没用的。
可以说,写成私人地址,是自欺欺人的。 写成自己地址有用。
如果不是自己地址,连申请查询的资格都没有。查询的结果是按照包裹单上面的地址书面寄出。只有写成自己的地址才能自行查询。
如果包裹被退回,也可以自行收回。 irvine 发表于 2013-3-18 1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写成自己地址有用。
如果不是自己地址,连申请查询的资格都没有。查询的结果是按照包裹单上面的地址书面 ...
你说的太对了。
我就丢过一个包裹,要是写别人公司的地址,我连索赔的资格都没有。
索赔是个艰难的过程,要是让别人帮你索赔,肯定没人尽心的。所以我一直坚持找,可以写自己地址的人买单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3-3-18 1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区别。
这类包裹单,无论发件人栏写的是什么,在DHL系统里,都被认成是那个出单的分销商的地址,一旦索赔 ...
错! lidlmi 发表于 2013-3-18 14: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太对了。
我就丢过一个包裹,要是写别人公司的地址,我连索赔的资格都没有。
只要是直邮, 写公司地址和私人地址是没有区别的。
发件人不同,只是在退运上还有索赔上有差别。 写公司地址是dhl对此公司的一个小限制, 好多公司是可以允许写私人地址的 大胖子蝈蝈 发表于 2013-3-24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错!
你自己打电话去问dhl好了,看那些写着私人地址的包裹单他们认不认为你是发件人。退运上是有区别,退运送到你家时你还得再掏10欧20欧。但索赔起来都是一样的,私人没资格的。或者让出单的公司来索赔,或者让公司给私人发授权委托书。
那些包裹单,发件人改为私人地址本来就是不合规的,整了个容就能把“漂亮”基因遗传给下一代了?别自欺欺人了。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3-3-25 17: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自己打电话去问dhl好了,看那些写着私人地址的包裹单他们认不认为你是发件人。退运上是有区别,退运送到 ...
你遇到的情况或许是这样的: 给你包裹单的dhl代理公司与DHL的合同明确写着发件人必须是公司地址的, 但是好些公司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会私自把生成的包裹单pdf文件改为私人的地址, 所以你做nachforschung的时候是需要公司出面帮你索赔的。因为虽然你的包裹单上发件人地址是公司, 可实际上提交到dhl系统的发件地址还是公司。
如果dhl代理公司的发件地址是允许随意些发件人地址,不仅仅局限于公司地址,是可以个人进行做nachforschung的, 因为代理公司出单是通过一个系统软件, 这样出单时候填写的发件人收件人信息会自动提交到DHL系统,索赔时候dhl也是根据这个信息来的。 当然公司帮你索赔或许会快点吧。
可能你的信息也是正确的, 那就是dhl的负责人跟我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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