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猪
发表于 2005-4-20 09:22
楼主能肯定只是以40件为标准么?因为以前听说是以每年的总成交价为标准的。
belltier
发表于 2005-4-20 11:22
Originally posted by 可可猪 at 2005-4-20 10:22
楼主能肯定只是以40件为标准么?因为以前听说是以每年的总成交价为标准的。
是呀,也听说过是以销售额为标准的,
还请教楼主这些规定和信息怎么样能查到呢?
Severine
发表于 2005-4-20 12:08
40件是几个月前我老公帮我在EBAY上查的,具体连接我问他一下以后告诉你们。按销售额肯定是不算的。你们想想,如果你就是喜欢收集点旧货,自己用用或是以后用不到再卖,这是个人爱好,个人行为。你哪怕一年进出几百万人家都不管你。但你卖新货,你的支出和收入会有出入,哪怕你是赔的。但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一个盈利预见。卖大量的新货,当然是商业行为,是商业行为你就要有纳税记录,发票,质保。
卖了点东西攥了点,当然也不至于担心到那个地步。反正是小心一点,就拿我老公说的(他是德国人)不要把税务局当傻子,特别是德国的税务局。正那天他们大规模行动,也挨不到你,人家做的比你大的多。就怕人家举报你,而且留学生签证,让你回去你就回去。
kissbaby
发表于 2005-4-20 16:16
请问,40件是怎么计算的?是一次贩卖的量不能超过40件,还是说累计起来不能超过40件?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5-8-15 01:06
原帖由 kissbaby 于 2005-4-20 17:16 发表
请问,40件是怎么计算的?是一次贩卖的量不能超过40件,还是说累计起来不能超过40件?
恐怕是累计,否则一次同类商品卖40件,规模很大的说
潆婠
发表于 2005-8-27 08:09
什么叫同类商品啊,包包都不一样的,但是也算同类对吗?象楼主这么说,岂不是学生就不能上ebay买新东西了?好怕怕啊。
Severine
发表于 2005-8-28 20:32
那天给EBAY打了个电话问关于别的卖家说中国货怎么怎么的不好, 是不是他们做不对. 因为我是公司帐户所以小姐给我转了个专业点的人回答我的电话. 我也顺便问了几个其他的问题.
1. 说中国货不好, 的确有失公平性. 但EBAY没有办法. 只有叫我自己和他们商量. 或是告工商协会.
2. 私人卖很多同类新货, 不交税.EBAY管不管. 他回答, EBAY是不能管你交不交税, 货是不是走私来的. 但他们在接到FINANZAMT或POLIZEI的协查通知时做出相应的反应. 之后他就没再说什么.
yang_zhang
发表于 2005-11-7 15:20
hao !!!!!!!!!!!
Tanuary317
发表于 2005-11-7 16:57
谢谢LZ提供这些消息$支持$
douhaola
发表于 2005-11-8 14:55
那到現在有人因為在 EBAY上賣東西﹐而?G了學生身份回國了得麼﹐如果有人在這方面遇到麻煩也請寫出?愆o給大家借鑒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