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双认证,请教各位!
本帖最后由 yefeng613 于 2013-4-28 22:00 编辑本人目前在卡尔斯鲁厄工作,老婆和5个月大的儿子正在国内办团聚签证,不过在结婚证双认证环节上就碰到了麻烦。我们是2008年在老家温州结的婚,当时我还是在德学生,我们特地咨询了温州市民政局如果考虑到将来我老婆可能要跟我在德国团聚,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工作人员说像我们的情况到区民政局办普通的结婚证就可以了。后来老婆以探亲的形式来过德国几次,我们的结婚证08年就做了公证,签证时没有什么问题。但这次家庭团聚需要双认证,公证处的人说我们当时不应该在区民政局办证,而是要到市民政局,并且我当时要在德国出具单身证明。现在我们的结婚证在上海是认证不了的,除非我们到市民政局重办结婚证。我因为工作忙近期还回不了国,而且我在卡鲁这边的婚姻状态已被登记为已婚,系统里也有我老婆的信息,难道还能出具在德国境内的“未婚”证明吗?
我们都不知该怎么办了,请有类似经验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天啊,你这也太复杂了吧,我靠!
爱莫能助! 我的更复杂,讲来跟你们分享一下。
08年和老婆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结婚,当时使馆给了我们中国结婚证的同时也给了英文的公证,用这个英文的公证在新加坡办各种文件方面的东西都没问题。09年,我换了新加坡国籍。
今年,老婆工作
relocate到德国,我申请家庭团聚签,到了德国驻新加坡使馆,老太太说我们的结果证书他们不承认,要我们去想办法让德国驻华使馆认证我们的结婚证,无奈,跑去中国大使馆问,工作人员直接讲没遇到过我们这种情况,他们没办法,我这种情况到了中国外交部他们也不能办,因为当时结婚的时候是中国公民,后来换了新加坡公民之后,中国外交部就不负责了(这是什么道理?),总之说了老半天,得出结论就是没办法! 无奈又去德国使馆问老太太,还是德国老太太给力!她建议我们去新加坡外交部,说只要有新加坡外交部的认证他们也是承认的。打去外交部,得知我这种情况必须要先去新加坡公证处找律师公证,再去高级法院授权律师的公证,最后再拿去外交部认证!搞三搞四,最后中于拿到了结婚认证,真心麻烦!!!! LZ还是中国护照吗?如果是中国护照,我觉得公证处是胡扯。结婚证是国家统一的,还论什么区还是市发的。 总不能是区民政局自己印刷的吧?
区民政局应该把你们结婚的信息报到市民政局就可以了。 他们自家的事情搞不清,弄得公民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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