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H 发表于 2013-5-5 11:50

这个sw到底在美国呢还是在中国开冰品店啊?

QCheng1 发表于 2013-5-5 11:55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3-5-5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真吃饱了撑的...

如果没有这么多“吃饱了撑”的网友,朱令可能根本不能活到今天。
如果没有这么多“吃饱了撑”的网友,无人会帮朱家伸冤。
如果没有这么多“吃饱了撑”的网友,SW现在可能还生活得很潇洒。
即使法律不制裁凶手,如果能让凶手这一辈子被人岁唾骂,只能象老鼠一样只能生
活在阴暗里,这对她也是一种惩罚,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公道。

文的小书包 发表于 2013-5-5 11:56

fusion 发表于 2013-5-5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事实是什么。如果一个人,不论是哪国公民,就算它杀人放火,最多只能判刑,哪有驱逐公民剥夺国籍的, ...

如果是假结婚骗取身份的是可以驱逐的。但是如果她只有美国国籍而没有其他国籍的话,那就驱逐不了,因为那样的话她就没有国籍了。这是不允许的

fusion 发表于 2013-5-5 12:04

文的小书包 发表于 2013-5-5 1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假结婚骗取身份的是可以驱逐的。但是如果她只有美国国籍而没有其他国籍的话,那就驱逐不了,因为那 ...

对啊。中国是不支持双国籍的,如果她拿美国籍,肯定就没中国籍,美国不能剥夺她的国籍

牡丹花2008 发表于 2013-5-5 12:05

{:5_390:}搞那么麻烦,不如派个杀手,给她孩子铊吃下。{:5_388:}

hh2 发表于 2013-5-5 12:06

有证据提交国家公安机关,被认定了才有用。在美国涉嫌犯罪的话,证据提交美国公安机关,在中国涉嫌犯罪的话,证据提交中国公安机关。

美国是正常国家,这样投票的价值,在于能给中国施加政治压力。

fusion 发表于 2013-5-5 12:0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5-5 1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想驱逐贪官,你同样也没具体证据啊,还不照样可以说是诽谤?

贪官那不是驱逐,是被中国定为犯罪,要求引渡,而孙没有被中国定罪,不管怎么样,是不允许没国籍的,国籍是没法收回的。关键是要中国立案侦查,才有理由把她弄回来

hh2 发表于 2013-5-5 12:10

fusion 发表于 2013-5-5 1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贪官那不是驱逐,是被中国定为犯罪,要求引渡,而孙没有被中国定罪,不管怎么样,是不允许没国籍的,国籍 ...

国籍如果是欺骗获得,应该还是能够褫夺的。不知道美国怎么样,德国的话,好像追溯期是5年。5年过了就没办法了。

cindypipa 发表于 2013-5-5 12:31

本帖最后由 cindypipa 于 2013-5-5 13:58 编辑

我比较同意 华人论坛里一位妹妹的想法
摘要几句

就我个人而言,发起人的初衷应该是好的,但请愿发的有些轻率。本应严肃的请愿让一般的网友都能找到不少漏洞,更别提狡诈的铊党了,请愿被利用了怎么办?我想大家最担心的也是这一点。

对于后续,我个人的观点是,能不能先撤销,然后等隔壁侦探楼的结果出来,至少确认sw的名字到底是什么,再有目标的做决定?同时对请愿文书的语句字斟句酌,谨慎再谨慎?举个例子,我参与了视频的制作,单单文字定稿,我们就反复了不下5遍,为啥?
我觉得这点时间还是值得花的,驱逐sw不在急这一两天。



那个华人论坛的很多JM们,,已经自发集资成功,下周起请私人侦探调查铊。

现在这个请愿,先不说字词用错多少,其实铊到底是美籍 还是 中籍,是在申请移民吗,这些问题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就这样噼里啪啦的往白宫网站上一发。个人认为不妥。

如果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再发此请愿,比较有理有据。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5-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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