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蒙斯 发表于 2013-5-15 10:20

用两个保险延签是否可行

读博,签证2013年7月30日到期,打算再延15个月左右,到2014年的10月30日。
但是手头上的私立医保是到2014年4月1日到期。虽然可以延长,但是保费会提高不少。所以准备重新办理一个从2014年4月1日开始的新保险。
不知道申请延签的时候,居留期间内由两个不同的保险先后覆盖(即2013.8.1—2014.4.1以及2014.4.1—2014.10.30)是否允许?
向有经验的同学请教,谢谢!

弗莱蒙斯 发表于 2013-5-22 10:55

有同学知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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