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的小书包
发表于 2013-5-25 15:04
直接带着孩子去找政府。你妹妹可以说遭暴力过不下去了,不知道哪里可以寻求帮助,如果找错了部门,他们肯定会告诉你妹妹应该去哪个部门找帮助的。
Kitty不是猫咪
发表于 2013-5-25 16:48
有了孩子能离还是不离啊,我觉得矛盾有可能是因为和公婆同住,可否搬出来哪怕日子暂时苦难呢,离婚永远都是两败俱伤,对孩子一点儿好处也没有。也许自己过了,矛盾也就没有那么突出了。
Stewie123
发表于 2013-5-25 22:46
Mehringplatz 发表于 2013-5-25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年大野洋子外F了beatles的主唱John Lennon,整个欧美的女生都疯了都吐血了,国际章外F的什么东西?带个女儿的洋吊死,长的巨恶心,丫女儿还不鸟她,后来扣pp的照片发出去,还给甩了,现在找ccav主播接盘
Sharolin
发表于 2013-5-26 12:57
我觉得还是带孩子出去住,暂时分居。 时间长了可以考虑是否能再复合。
出去住的费用当然是老公出了。可以申请分居,到哪里申请我还不知道,好像是找个律师办就可以了。
我当年签婚姻协议时问了公证处,按我老公当时的收入,假如我和老公有矛盾,申请分居能拿多少生活费。得到的答案是:他NETTO 2000加上杂七杂八的补助,我能拿到1000欧一个月。 当时就是问问,是想了解这里的法律。现在他的工资虽然涨了很多,我自己有收入,比列又会不同。
wangqiantuo
发表于 2013-5-26 20:38
谢谢大家的帮助。
deutschleute
发表于 2013-5-28 06:54
和风细雨
发表于 2013-5-28 14:02
还是不离的好,孩子还这么小,妈妈独自带会很辛苦的,好好和老公沟通吧。是LZ把家暴放大了,如果真的是因为家暴过不下去,那标题应该是如何摆脱这个男人。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5-28 15:01
cookiess 发表于 2013-5-21 0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博士全职最高也就是E13 stufe1吧,税前3500左右,1级税卡税后最多1900出头,2000多的真没有见过呢,难道是 ...
明显3级税卡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5-28 15:03
这个居然演变成了工资贴。。。某些同学太执著了
棒棒夫人
发表于 2013-5-28 15:03
我觉得家庭暴力是最不能忍的, 一旦开始且女方忍下来了, 另外一方就会变本加厉. 所以非常支持楼主的妹妹离婚.而且我觉得要赡养费非常合理, 一个孩子要长大要受教育, 怎么都需要钱.这是非常合理的. 难道不是中国人德国女的就高尚到不要赡养费. 她们会更厉害. 用我们同事的话说, 绝对能让男方每个月就只做白工.
楼主妹妹的劣势是德语不好? 也不是德籍. 这种情况最好找Familieamt, 或者找当地的妇女帮助中心请求帮助, 她们会帮忙找一个好的律师. 但是吧. 这种时候如果有一个德语好的中国朋友能陪着去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