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song 发表于 2013-6-20 17:09

再说个RvL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alphasong 于 2013-6-20 18:10 编辑

先跟大家道个歉,不好意思骗诸位进来了,我这贴要说的是中国交规的相关规定,所以没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关了

我之前不止一次的,在不同场合,不同帖子里提到过关于中国有无RvL的问题,在这里我再次重申,中国是有RvL的规定的,据我印象,中国跟德国的教规有两大不同:
1. 中国红灯可以右转
2. 在中国右转要让左转车辆
除了上述这两点,我暂时还没发现有其他的原则上的不同或者抵触。

在中国,RvL的表述是这样的,简单的说,在国内上过交规的可能还记得警察叔叔的一句话,叫“右侧无来车的先行”,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警察上课的时候都会强调这点,但是我上的交规课上,百分之百说到这个了。把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右侧没有车的人先走,右侧有车的人等着,那不就和德国的RvL完全一样的含义吗。

之前提到过的数次都没有找来法律原文,今天发了次狠,把相关法规翻出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在第44条,说法仅仅是“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一语带过,没做过多的解释到底谁应该优先通过。但是在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在第52条第2款明确指出“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第52条全文如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费这么大劲,写这么长出来,为的就是以后能减少点中国是否有RvL的争论,这个真没有什么可争的,法律法规白纸黑字写在那了。但是说到驾驶员执不执行,那是另外的问题了,跟广大驾驶员整体素质有关,就没有必要讨论了,素质问题也不是讨论讨论就能解决的。至少在法规方面,中国没有向各位想象的那么不堪,仅此而已。

另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线地址: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575.htm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线地址: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579.htm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6-20 17:56


有理有据,这个绝对要支持!
看来可以节省口水结束争议了 {:8_479:}

二毛XP 发表于 2013-6-20 18:10

很好~~~要顶啊~
说话就要有理有据。尤其是在涉及到交通法规等等的问题上。
“据说”“好像”“似乎”是及其不负责任的做法。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3-6-20 18:18

比如在国内一个符合RvL条件的路口,我要直行,右方来一辆车,但是这个车要转弯,谁有先行权?

chocomoo 发表于 2013-6-20 18:28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3-6-20 19:18
比如在国内一个符合RvL条件的路口,我要直行,右方来一辆车,但是这个车要转弯,谁有先行权?

只管从哪儿来,不管到哪儿去

alphasong 发表于 2013-6-21 10:15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6-20 18:56
有理有据,这个绝对要支持!
看来可以节省口水结束争议了

谢谢谢谢
得劈老湿支持真是太荣幸了{:5_336:}

alphasong 发表于 2013-6-21 10:16

二毛XP 发表于 2013-6-20 19:10
很好~~~要顶啊~
说话就要有理有据。尤其是在涉及到交通法规等等的问题上。
“据说”“好像”“似乎” ...

哎,回头看看居然也写了这么长,还有论点有论据的,我写论文的时候怎么就没这功夫呢{:5_339:}

XML 发表于 2013-6-21 10:21

二毛XP 发表于 2013-6-21 10:23

alphasong 发表于 2013-6-21 10:16
哎,回头看看居然也写了这么长,还有论点有论据的,我写论文的时候怎么就没这功夫呢

哈哈哈~论文的动力不如这个足啊。。
把写论文发论文当成一大爱好就好了。。。咳。。。
{:5_319:}

alphasong 发表于 2013-6-21 10:25

二毛XP 发表于 2013-6-21 11:23
哈哈哈~论文的动力不如这个足啊。。
把写论文发论文当成一大爱好就好了。。。咳。。。

看来我还不是科学家的料啊{:5_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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