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tel 发表于 2013-7-2 09:27

JJMMS 发表于 2013-7-1 16:11
错,这只是婚后财产管理形式之一。

那这个婚后的协议到底叫啥名字

JJMMS 发表于 2013-7-2 10:47

chantel 发表于 2013-7-2 09:27
那这个婚后的协议到底叫啥名字

没有婚前婚后之分,ehevertrag可以随时约定一切不违悖现行法律的东西。

chantel 发表于 2013-7-2 10:57

JJMMS 发表于 2013-7-2 11:47
没有婚前婚后之分,ehevertrag可以随时约定一切不违悖现行法律的东西。

明白了,那可以说 Gütertrennung 是Ehevertrag的一部分吗?

JJMMS 发表于 2013-7-2 11:03

chantel 发表于 2013-7-2 10:57
明白了,那可以说 Gütertrennung 是Ehevertrag的一部分吗?

不行, 这只是婚后财产管理分配形式的一种,不一定要用ehevertrag约。ehevertrag可以只约万一离婚的善后问题,比如孩子归谁,双方如何给付赡养费生活费等。

chantel 发表于 2013-7-2 11:21

JJMMS 发表于 2013-7-2 12:03
不行, 这只是婚后财产管理分配形式的一种,不一定要用ehevertrag约。ehevertrag可以只约万一离婚的善后 ...

谢谢{:5_335:}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3-7-2 12:37

Lori1111 发表于 2013-7-3 22:25

亲,首先对你的委屈表示理解。其次,想对亲说,亲要过一辈子的是你的丈夫,既然已经登记,对于你和你的BF就是合法了,说明你也选定了相守一生的人,何况他也没有什么大恶之作为对不起你的,换个立场而言,结了婚还叫BF,听着很伤人的哦;再者,虽说结婚了是两个家庭的事儿,但是也有说亲家不宜走太近之说法。如果一方有难,互相帮忙是应该的,但是平时还是清淡些。夫妻最忌讳的就是让父母参与自己的感情生活,作为贴心的女儿,如果可以,不要和父母讲自己在婆家的委屈,娘家父母没有欠自己的哦。最后,婆家说了自己不乐意听的就不听,忍字头上一把刀,女人不能太敏感,凡事往好处想,婆家做得再不合理,想想他们毕竟生了你老公,把你老公养那么大哦。。
觉得亲和亲的家人的自尊心都很强,其实对于自己无法沟通的人,无所谓在金钱上面考虑谁强谁弱。。没必要。。你老公挣得比你多就是应该的 养你都合理 别人瞧不起瞧的起也是你俩走完一生 加油哦{:5_315:}

11qq 发表于 2013-7-4 00:17

美眉也太可怜了,这么多年都是怎么过的啊,这样的老公就算是天仙宝宝下凡,也受不起啊。
为什么美眉还能铁了心和他过下去,就算他对你还可以,你难道真为他受一辈子罪?有其父母必有其子,狗改不了也要干嘛的。美眉你懂得,现在的问题无非就是你还舍不得,从07§年到现在,多少年下来了,你自己想想你幸福的多还是受罪的多,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树上吊死,就算我有10个宝宝也不会跟这个倒霉蛋一块过,谁跟他谁倒霉。

Amatista 发表于 2013-7-4 15:29

本帖最后由 Amatista 于 2013-7-4 16:40 编辑

既然LZ父母自己经济上并不太富裕,为什么要给LZ每个月2000欧?
LZ即使一个人单过,每月2000欧生活费也太奢侈了吧。
我一开始看到这一个月2000欧,以为LZ父母自己起码每月还留1000欧给自己用呢。

知道自己父母经济不富裕,即使父母要给你生活费,你也不能要这么多吧。

P.S.
爬了点楼,知道LZ家是富人了。

Mendy 发表于 2013-7-5 13:19

本帖最后由 Mendy 于 2013-7-5 14:20 编辑

结了婚了就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双方父母不应该太多干预你们的生活,你们也应该学会独立。
其实父母只希望听到孩子过的好,不是吗?你们如何生活,钱如何分配,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琐碎小事需要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你们的父母吗?
老爸老妈把我们养大,供我们念书,培养我们成才。我们成家了以后还要他们为我们的小家操心?父母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自己的孩子,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委屈。我很能理解LZ的父母,拿钱给LZ,因为他不想他的女儿在外面受气。我想如果是我爸,他也会这么做。但我不会接受,因为这样做除了较劲,没有任何意义。或许给了你一时的快感,但带来的是更多的矛盾。
我觉得你和你老公都太依赖你们各自的父母了。不要把父母扯进你们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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