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头春色易出墙。
琴瑟相和人得意,
举案齐眉岁月长。
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孔圣曰"食色,性也",色乃人之大欲,岂能畏为洪水猛兽,一味封堵耶,应因势利导,此之所以禹圣有功而父鲧得罪.
汝友与妻,行休书而断恩情,夫妻已分,故后汝友复取妙龄者,虽有老夫少妻之嫌,然礼数周全,不足为外人谤也!
吾观汝友妻,为人妻而与旁人通,是为不忠;结发数年而无子嗣,是为不孝。不知其后复有私通者,复为弃也,呜呼哉。
然汝“余不胜羡也”,此汝断不可为也。破镜可重圆,然以公输班之能,隙犹在而无能全复矣。故为夫妻者,应以体恤为念,体恤则情深,情深则床笫欢,然则复体恤,此诚夫妻之道也。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5 12:06
孔圣曰"食色,性也",色乃人之大欲,岂能畏为洪水猛兽,一味封堵耶,应因势利导,此之所以禹圣有功而父鲧得 ...
善! {:5_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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