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乔
发表于 2013-8-16 13:19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3:09
针对你写的,我有个疑问:
圣经中说“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怎么理解
如果再多读点圣经,你会发现对于基督徒来说,这一段并不是最难做的,因为圣经里还有更多让人很难做到的经句…
如果再再多读一下圣经的话,你会发现这些并不是圣经最深的奥秘,最深的奥秘在于: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
要是把圣经里面最宝贵的救恩丢掉,只是以里面的经句来判断人,的确就像买椟还珠那个故事。
类比经上珍珠丢给猪狗的比喻,也没什么不对的...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3:37
abowbow 发表于 2013-8-16 13:16
我弱弱的插一句哈,千尺飞流引用的那句话是针对“是否人人都能接受真理”这个主题的一个比喻,“打左脸, ...
我是针对她写的“反过来还咬人”
那么按照“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应该让人家尽情咬啊。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3:38
千尺飞流 发表于 2013-8-16 13:13
这个也针对你回复下,圣经上的话不是全部按照字面来理解执行的~
我说的珍珠给猪狗也是一样,都是有其他 ...
我是针对你写的“反过来还咬人”
那么按照“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应该让人家尽情咬啊。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3:39
abowbow 发表于 2013-8-16 13:16
我弱弱的插一句哈,千尺飞流引用的那句话是针对“是否人人都能接受真理”这个主题的一个比喻,“打左脸, ...
我不知道这神对门徒性情的更高要求,我还以为是入门要求。
abowbow
发表于 2013-8-16 13:58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4:39
我不知道这神对门徒性情的更高要求,我还以为是入门要求。
肯定是更高的要求,不是入门要求。基督徒的一生都是在和“老我”斗争,从得救到成圣,是需要过程的,这就是我们灵修的目的所在。人是凭肉体、凭血气做事的,要符合十架精兵的标准就需要像保罗那样“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不断学习顺服的功课。
千尺飞流
发表于 2013-8-16 14:22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4:38
我是针对你写的“反过来还咬人”
那么按照“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应该让人家尽情咬啊。
我从来没有骂什么人,这个是圣经原文,我只是用此经节来和已经信上帝的来彼此勉励,没有得罪冒犯任何人的意思,误会我之前给你的解释里应该澄清了,也请你不要再误会下去,否则就恶性循环了~!
千尺飞流
发表于 2013-8-16 14:24
2004sdqdlj 发表于 2013-8-16 13:32
我是觉得,要是无聊了,找朋友玩去,找点事做,
都比来这随便骂陌生人强,惹的别人不愉快,别人又不欠他 ...
我从来没有骂什么人,这个是圣经原文,我只是用此经节来和已经信上帝的来彼此勉励!
我也没惹谁不愉快吧~
但愿那些谈到罪的言语可以让某些人觉得扎心,其他根本不想惹是生非,毕竟这个楼歪到讨论信仰的层面,有些话看不下去,来安慰下LZ~!!!
千尺飞流
发表于 2013-8-16 14:29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4:37
我是针对她写的“反过来还咬人”
那么按照“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应该让人家尽情咬啊。
再和你解释下,圣经上的话不是全部按照字面来理解执行的~
珍珠、猪狗、咬人、打脸、脱衣服、强迫人走二里路都是比喻,因为这些都是耶稣时代身边最容易让人有主观印象的实物,也因为不用比喻的话,当时的人就更不明白主耶稣所传讲的救恩的真理~
就好像天国好比一粒芥菜种...
希望能帮助你明白些~
攸乔
发表于 2013-8-16 15:05
Amatista 发表于 2013-8-16 14:38
我是针对你写的“反过来还咬人”
那么按照“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应该让人家尽情咬啊。
真的非要按字面来理解,是因为一节经文是人,而另外一节经文是猪狗...所以不能同等对待。
先不要急着生气,没有侮辱谁的意思,只想说明挖字眼嘴上占点便宜真心没有意思。就如经上说的: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
abowbow
发表于 2013-8-16 17:30
本帖最后由 abowbow 于 2013-8-16 19:37 编辑
ultralife 发表于 2013-8-15 18:34
你这个人很不地道,你ex男朋友私底下跟你说的话被你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来晒。 况且这里都是你的一面之词,...
“你敢让你ex来这楼看看吗? 当人面不敢做的事情背地里做, 这叫光明正大吗? 伪善!狡辩”
我不明白,难道举个例子也要征求别人同意吗?我没指名道姓,没有任何对他指向性的表述,不构成对他任何伤害。这就好比我说,我认识某个人未婚先孕、认识某个人淫乱不堪,这算是背地说人坏话吗?如果你连什么是举例子都不理解,那么我们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
另外,我反问你那些主要的问题你都不能正面回答,只会在这里对就这些根本不成立的话题诋毁中伤,绕来绕去。真不知道是谁在这里狡辩强撑。建议你用在这里恶意灌水的时间,找个好点的心理医生约个te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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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life 如果你不理解什么是“举例”,那么这是你Schulbildung的失败;如果你只会满口污秽、添油加醋,那么这是你家Erziehung的失败。我原话只说了“客观事实就是他后来男女关系极端复杂,还因此自己身染疾病。对我个人来说我们不合适。”。“你的ex是个流氓地痞, 荒淫无度, 身染性病”这些话都是出自你口。我说是“性病”了吗?因为他患的根本就不是性病,只是和他生活方式有一定关联的疾病。我说他是流氓地痞了么?人家职业很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