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23 发表于 2013-8-27 12:06

向大家赔个不是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3-9-10 18:53 编辑

首先向大家赔个不是。原文上的那个“2010-08-09”是海关后来加上的,很有可能是接到我今天发的建议后改的。我转载的文中原来没有,大家可以自己鉴别。

花了聚元的可以短我,我给每人退多退3个聚元共5聚元。

感谢yongyuan的点评。

emil604 发表于 2013-8-27 12:36

沙发

wangdafa80 发表于 2013-8-27 12:43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
背个笔记本,拿个平板再带个手表不就超过了吗?

小手啪啪 发表于 2013-8-27 12:45

好长,有人zu一下嘛?是以后不许代购了,还是咋滴?

lyybaggio 发表于 2013-8-27 12:48

{:2_233:}

ashley.qu 发表于 2013-8-27 12:55

瞅瞅!

曜曜的宝宝 发表于 2013-8-27 13:02

奶粉算哪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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