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paiwho
发表于 2013-9-3 19:33
cluey 发表于 2013-9-3 20:24
请问这二胎是婚生子女吗?
婚不婚生无所谓呀,是落户别人家。你老拿户口说事,其实比较起来,这真是个比较好解决的问题,只要不是在大城市
cluey
发表于 2013-9-3 19:33
本帖最后由 cluey 于 2013-9-3 20:34 编辑
whopaiwho 发表于 2013-9-3 20:33
婚不婚生无所谓呀,是落户别人家。你老拿户口说事,其实比较起来,这真是个比较好解决的问题,只要不是在 ...
呵呵。那就好解决吧。
whopaiwho
发表于 2013-9-3 19:36
cluey 发表于 2013-9-3 20:33
呵呵。那就好解决吧。
呵呵。
dizzyun
发表于 2013-9-3 19:47
cluey 发表于 2013-9-3 19:22
然后会不会回国呢?回国孩子户口怎么办呢
反正结婚不结婚 都回面临回国以后孩子怎么上户口的问题~
这种事情就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的事了~
dizzyun
发表于 2013-9-3 19:48
冰水 发表于 2013-9-3 19:24
10年读不出的话还是要卷铺盖走人的吧,有孩子也不成啊
她怎么会十年读不出啊?这不是马上bachlor毕业了嘛~
冰水
发表于 2013-9-3 19:51
dizzyun 发表于 2013-9-3 20:48
她怎么会十年读不出啊?这不是马上bachlor毕业了嘛~
哦, 我还当我哪会儿, 只有Diplom, 我身边读不出的一把一把的. 但是现在master也不是给你无限制的读下去吧,没新规定?
dizzyun
发表于 2013-9-3 19:57
冰水 发表于 2013-9-3 19:51
哦, 我还当我哪会儿, 只有Diplom, 我身边读不出的一把一把的. 但是现在master也不是给你无限制的读下去吧 ...
只要注册上 你怀孕就可以有假条啊~ 做学生一样有mutterschutz的呀~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9-3 19:58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9-3 21:47 编辑
whopaiwho 发表于 2013-9-3 20:33
婚不婚生无所谓呀,是落户别人家。你老拿户口说事,其实比较起来,这真是个比较好解决的问题,只要不是在 ...
我觉得好多人现在对国内的法律也不了解了.
国内现在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跟婚生同等待遇.
落户口也没问题.
楼主才24岁, 自己能这么清楚知道自己的生活如何计划, 我真心很佩服的.
我绝对相信她将来能生活的很好. 至少对自己和孩子很负责.
觉得大家过分的强调, 结婚就是对孩子最负责的., 而没有意识到,是否双方彼此都有结婚意愿的前提.
我反而觉得这种观念, 更误导当事人
避孕失败, 就很悲催了, 再继续个还没有准备好开始的婚姻, 我觉得那人生就彻底悲催了. 当然也有幸福的可能. 但是我实在没看出来楼主现在有这个信心.
好吧, 回答点评的那个, 关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 找到一律师的网站. 其实国内大家都懂, 有钱,有人,啥都好办.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7282 更新时间:2006-4-13
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非婚生子女现象正日益收到关注,而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问题也困扰着相关的当事人。笔者想就此问题与各位同行探讨。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而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是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作者:李欣
作者单位: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06年4月13日
首发媒体:离婚咨询网www.lihunnet.cn
下面那个, 你能不点评吗? 回你,累死个我. 找关系, 花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至于公平不公平, 跟结婚不结婚, 有毛关系吗? 你能不能抓住问题的重点继续建议吗?
另外你最好别跟我讨论逻辑. 绝对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 任何理论都是在相对的情况下存在,并成立的.
whopaiwho
发表于 2013-9-3 20:04
cluey 发表于 2013-9-3 20:22
然后会不会回国呢?回国孩子户口怎么办呢
这不要紧啊,但孩子不会没证啊。
如果非婚生回国了是打算花20几万来买证还是怎么着?
离婚又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离婚本来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西班牙到70年代还不让离婚呢,一堆人在一起过不下去又没辙,满大街都是轧姘头的。难不成这还更好了?
。。。算了,人家有钱,随便她花吧。我又不关心她死活,只要孩子到时候别上学不能,考试不能就行了
钱能解决非婚生子女问题么?我指的是万一回国的户口问题。如果万一她一个人带孩子回国,孩子的父亲还留在德国,她在国内办手续很容易吗?
你说,离婚不可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那你这文明人咋就不能接受不结婚呢?
况且,你又不是LZ父母,老逼着人结婚干嘛呀?
其实 1. 未婚妈妈 2. 离异妈妈 在婚恋市场上没有孰优孰劣的区别。
whopaiwho
发表于 2013-9-3 20:08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9-3 20:58
我觉得好多人现在对国内的法律也不了解了.
国内现在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跟婚生同等待遇.
落户口也 ...
很赞同
可以提建议,但不要太强势,非逼着别人按照自己的观念去生活,不然就冷嘲热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