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imo
发表于 2013-10-3 21:4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10-3 21:50
确实没义务非要一起住,但有义务养老。比如老人院的费用,如果老人自己无能力承担,就需要有收入的子女负 ...
lz这种情况出钱也不住一起啊!何况3个子女,出钱也不是她们一家。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1:44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3 22:40
我感觉没那么容易就让你们搬走的,舍点财吧
我怎么舍财啊,
skadi80
发表于 2013-10-3 21:45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2:42
所以现在这事就很麻烦啊
其实就是看你们够不够心硬了,够的,一切好解决,最多就是破点财而已.
skadi80
发表于 2013-10-3 21:47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2:43
这倒是个不错的办法,明天跟老公商量一下先
这个方法还有两个好处,你们老了的时候房租可贴补养老,还有你们百年后,你家两小孩可一人继承一间房子.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1:49
skadi80 发表于 2013-10-3 22:43
你们的积怨不是一天两天了,不是你老公去谈一次就会解决的,或许情况会好个一两个月,之后又会再重复.
如果 ...
我们的积怨是积了很多年的,很多年前我们回这边过圣诞节,有个星期天我想洗衣服,结果她跟我老公说星期天不能洗衣服,让我老公告诉我这里是德国不是中国,这是我亲耳听到的,从那开始我就已经很抗拒她了的,我就是不要跟她坐一起,我难受,没法呼吸,有她的地方我都会消失的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3 21:49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2:44
我怎么舍财啊,
我的意思就跟诺一样,破财得自由,出租掉你们现在住的,租金贴到新家(新家先租一个,慢慢看房)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1:50
阿瞄 发表于 2013-10-3 22:48
我存在的价值,就是一针见血。否则你找个小白脸去聊啊。
死猫,人家已经很难受了,你就不能说句好听的,安慰安慰啊{:5_367:}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1:51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3 22:49
我的意思就跟诺一样,破财得自由,出租掉你们现在住的,租金贴到新家(新家先租一个,慢慢看房)
嗯,实在不行我们也只能走这步了,起码我自由了
chocomoo
发表于 2013-10-3 21:53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2:51
嗯,实在不行我们也只能走这步了,起码我自由了
自由了,少生气了,多活20年了,哇卡卡,赶紧赶紧!
skadi80
发表于 2013-10-3 21:56
万年小妖 发表于 2013-10-3 22:49
我们的积怨是积了很多年的,很多年前我们回这边过圣诞节,有个星期天我想洗衣服,结果她跟我老公说星期天 ...
德国这边有些地方的公寓房是有规定星期天不能洗衣服,不过你婆婆家不是公寓,但她这样和你说就有点过分.
不过你就因为这原因而记恨她却又有点过了.{:5_383:}